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转运站、垃圾房等收集容器消杀除臭服务采购项目
日期:2020-05-29  来源:

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转运站、垃圾房等收集容器消杀除臭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华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 “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转运站、垃圾房等收集容器消杀除臭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GSHK- 2020-003
二、磋商内容:

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转运站、垃圾房等收集容器消杀除臭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项目预算金额29.9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5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且开标期间仅限被授权人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即自20200529日至20200604日止)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00529日至2020060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甘肃华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4174号楼1单元602室)    
   2磋商文件获取售价:300.00元(文件售出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函、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060914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于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小南城巷30号)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时,可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并只允许委派一人到场参加投标(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将被拒绝进入开标室,投标文件也将被拒绝。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06091400分(北京时间)    
于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小南城巷30号)   
十一、磋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小南城巷30
     联系人:陈鑫

     联系电话:13893241048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4174号楼1单元602   
     联系人:王磊       
     电 话:18119448244

       甘肃华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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