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招标公告
受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 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 招标编号:THGZ[GS]2020-013
2. 项目名称: 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3.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总用地面积105932m2(约合159亩),其中建设用地74418m2(约合111.6亩)。一期工程配置 2 台 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 台15MW 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 1 台 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 台 6MW 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厂土建及公用系统按总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成。
4. 招标内容与范围:投保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相应的附加扩展险。
5.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 6 月 8 日起至2020 年6 月 12 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张掖路与静宁北路交叉口中海国际14楼),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7.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领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分支机构;
7.2投标人应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7.3投标人应是财产保险公司之分公司及以上级别机构且2019年度原保费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省级(含副省级)保险行业协会盖章的证明文件;
7.4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具有财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等级AA级及以上。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最新一期(2018年度)查询证明;
7.5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须在甘肃省临夏州设有中心支公司或分公司级别的分支机构;
7.6投标人应提供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2020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00 止,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截标,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提交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张掖路与静宁北路交叉口中海国际14楼),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联络地址: | 联络地址: | 兰州市张掖路与静宁北路交叉口中海国际14楼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361011 | ||
| 联系人: | 黄少东 | 联系人: | 傅先生、李先生 | |
| 联系电话: | 13365902891 | 联系电话: | 0592-5138190 | |
| 传真: | 邮箱: | thgzzc@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