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坪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征收(第二批)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01  来源:

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坪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征收

(第二批)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坪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征收(第二批)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坪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征收(第二批)拆除项目

2、项目概况:拆除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米(以最终实际丈量的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拆除面积为准) 

3、招标范围: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并运走所有拆除物,使地面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4、实施地点:华林山一会18-236号(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图为准)

 5、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与招标人的征收进度同步)

6、技术要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过程及渣土外运必须满足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分包:不允许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近三年(2017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业绩;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须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合格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甘肃省省外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5日

3.2获取方式:网络电子邮箱获取(将符合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3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14时30分;

4.2文件递交地点: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楼F)。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性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六、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路  

联系人: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楼F座

联系人:刘工

 话:18100936803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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