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函
各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院以询价采购方式购置小型医疗器械一批,请按以下要求于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祁连大道472号解放军第九四三医院医学工程科)。
一、采购货物
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不锈钢医用脚凳 |
10 |
300 |
3000 |
移动式输液架 |
12 |
400 |
4800 |
指夹式脉氧仪 |
2 |
300 |
600 |
单人翻身起背抬腿防压疮气垫床 |
2 |
2000 |
4000 |
诊断床 |
13 |
1000 |
13000 |
电子雾化泵 |
2 |
4000 |
8000 |
运物车 |
2 |
2000 |
4000 |
轮椅 |
1 |
800 |
800 |
二、相关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本次报价只一轮报价。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3.询价响应文件由询价响应书、开标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询价响应产品的彩图、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本询价文件其他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4.售后服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无条件退货要求。
三、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方法及标准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的彩图、基本技术参数、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
联系人:白雪 电话:18993547001 09352504290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解放军第九四三医院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