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日期:2020-07-21  来源:

甘肃省

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根据《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碌发改〔2020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碌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单位:碌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2.3建设地点: 甘肃省碌曲县境内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2.5工程概况:

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6.997km,其中洮河干流治理河长6.350km;白龙江郎木寺段治理河长4.439km;西仓寺院后沟1号沟治理长度2.400km;西仓寺院后沟2号沟治理长度2.520km;玛艾沟治理长度0.545km;西龙沟治理长度0.743km。在其范围内具体建设内容为:

1)护岸工程:护岸工程共计3处,护岸总长4.782km,其中洮河碌曲县城段右岸新建护岸0.646km,洮河碌曲县城下游段新建护岸2.925km(左岸新建护岸2.560km,右岸新建护岸0.365km),洮河双岔段左岸新建护岸1.211km

2)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共计6处,清淤总长12.861km(48016m³),其中洮河碌曲县城段清淤长度2.214km(25350 m³);白龙江郎木寺段清淤长度4.439km(15670 m³);西仓寺院后沟1号沟清淤长度2.400km(2322m³);西仓寺院后沟2号沟清淤长度2.520km(2632 m³);西龙沟清淤长度0.743km(1060 m³);玛艾沟清淤长度0.545km(982 m³)
    3)
垃圾清理工程:清理垃圾115t(县城段85t,郎木寺段30t)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碌曲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项目,共计划分1个合同段。

2.7工期:

总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83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1128日竣工。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7年至今)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合法的财务报表);近3年(2017年至今)内不得有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不良信息记录。

3.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指2015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有3项以上(含3项)同规模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指2015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有2项以上(含2项)同规模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指2015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有2项以上(含2项)同规模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业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附相应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截图放置投标文件中。

3.3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4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甘南州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凡是受到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3.8本次招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涉嫌犯罪的,可直接向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有管辖权的任何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 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4.2获取时间:2020 8100:002020 8523:59:59(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3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8201510分,

地址: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一楼开标大厅(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6.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账户,并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如未能按时递交,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其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081718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LQ-SHJZL标段大写: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00000.00(人民币)

开户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场支行(同行转账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营业部(跨行转账账户)

行号:1058 2100 5209

账号:6200 1750 1010 5150 982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银转账(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他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087日上午09:30 在碌曲县水务水电局门口集中组织踏勘现场,202087日下午14:30 在碌曲县水务水电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甘肃省经济信息网、甘肃省水利厅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甘南州水务局

话:0941-8221896  

招标人:碌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碌曲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马成全

联系电话:1535227564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1709

人:         李鹏                 赵鹏                   

联系电话:18198005034     13993162967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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