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金华苑一期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监理
日期:2020-08-04  来源:

兰州市金华苑一期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兰州市金华苑一期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新城宝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金华苑一期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监理

2、建设单位:兰州新城宝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4、工程规模:金华苑一期(1-5号楼),防水层及平面块料拆除、屋面卷材防水一带保护层及块料楼地面新建。

5、总投资:约105.8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招标范围:监理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8、计划开工日期:20208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1126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801日至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社会信誉;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202084日至202088日,上午9时至1130,下午14时至17时。

2、获取地点: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州中心办公楼212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书、财务报表、同类项目业绩。

2)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二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文件获取费用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递交时间为2020824930分;

2、递交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16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其他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本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城宝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2121

联系人:蒋天伟

电话:0931-4809520  1569312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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