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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规划三十一路、三十二路(梧桐院、海棠院、盛苑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道路工程
  • 时间: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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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规划三十一路、三十二路(梧桐院、海棠院、盛苑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临夏市规划三十一路、三十二路(梧桐院、海棠院、盛苑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已由临市发改发[2019]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临夏市规划三十一路、三十二路(梧桐院、海棠院、盛苑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道路工程

2.建设单位: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临夏市规划三十二路西起环城东路、东至规划三十一路;规划三十一路南起庆胜东路,北至刘临路。

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自筹及申请多渠道筹措.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2013.36万元(其中一标段:908.99万元,二标段:661.85万元,三标段:442.52万元)

6建设规模:临夏市规划三十二路和规划三十一路(刘临路-庆胜东路)均为双向2车道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三十二路为东西走向,西起现状环城东路,东至规划三十一路,红线宽度为15m,建设长度为1068.239m,规划三十一路为南北走向,南起现状庆胜东路,北至现状刘临路,红线宽度20m,建设长度约262.997m。

标段划分:一标段:KO+000—KO+618.149,长618.149m,宽15m(详见施工图)。

二标段:KO+618.149—三十二路终点,长450.09m,宽15m(详见施工图)。

三标段:三十一路,长262.997m,宽20m(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 62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

8.标段划分: 三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3. 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 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 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 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12日18:00至2020年8月17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linxia.gov.cn),在应用系统中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夏州”选择用“账号登录”或者“数字证书登录”后 点击最左侧的“我要投标”,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 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核查。《甘肃省 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日9: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登http://ggzyjy.linxia.gov.cn/“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电子投标、开标);

3.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照指定网址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监督单位:临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ggzyjy.linxia.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

人: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白帆   联系电话:18909301731

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魏丁丁   联系电话:18419057089

 

 

2020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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