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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营具采购项目
  • 时间: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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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JKHYSD-W1025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营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0-JKHYSD-W1025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采购营具,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约为71万元。

2.计划供货天数:25日历天。

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上级下达。

4.建设地址:张掖市山丹县。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3.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函或法人代表证明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6.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成功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以报名成功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的截图;

8.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开标)时,必须由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0 8 170900分至2020 8 21 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获取地点: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市甘州区黑河水电综合楼七楼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9 5 9 00分,地点为: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张掖市甘州区黑河水电综合楼十二楼)。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期限:

五个工作日。

七、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先生

  话:18793695565 (手机)

        0936-6960352(座机)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黑河水电综合楼七楼

  编:734000

  真 :0936-8225763

联系人:刘    

  话:15609360008 (手机)

0936-8210509(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