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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霍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化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 时间: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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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霍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化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山丹县霍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化管理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山发改2020295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新建社区化管理用房一栋,单层公共建筑,主体高度3.60米,建筑物尺寸45.40×22.4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结构形式砖混结构,用地面积16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4.00平方米;室外配套PP-R给水管63米,De200 UPVC(双壁波纹管)污水管57米,YJV22-0.6/1KV-4*35+1*16-SC65铜芯电力电缆400米,ø25*5/88五孔梅花管260米,LED庭院灯8盏,室外硬化面积901平方米,室外绿化面积1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4万元。

   1.2计划施工日历天数:90 天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专项结余资金

   1.4建设地址:山丹县霍城镇西关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东南角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除投标报名外,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审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09111430 分至2020915  1700分,在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获取。报名时须准确填报投标人名称、资质、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930900分,地点为:创业大厦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人:山丹县霍城人民政府 

  址:山丹县霍城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34100

人:王国茂               

联系电话:13909366550      

标代理机构: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创新创业大厦6楼

邮政编码:734100

人:何道文

联系电话:15009362666

 

报名地址:山丹县北大路创新创业大厦6楼

联系电话:15009362666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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