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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西北化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防灾防损物资(草把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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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西北化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防灾防损物资(草把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营业部的委托,就中油西北化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防灾防损物资(草把子)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油西北化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防灾防损物资(草把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MSGL-2020202-2

三、采购内容:中油西北化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防灾防损物资(草把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招标内容;

2.供应商单位法人及主要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声明函原件;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进行现场登记,现进行网上登记,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纸质版盖章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发送至83002874@qq.com 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并注明投标人联系方式。

六、获取时间及地点

6.1获取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201022日至20201028日,上午900分至11:30,下午143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2单元13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111114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13层)。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注: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进行现场开标,改为网上开标(钉钉会议),各投标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202011110930分前递交在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一楼大厅;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以便于各方交流。评标成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最终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甘肃省分公司营业部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2单元16 

    编:730000 

联 系 人:张经理 

    话:0931-8850344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13

邮 政  编 码:730010

      人:王经理

        话:18919896785    15294224482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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