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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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公安局雷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CQ(CW)-202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礼县公安局雷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礼发改发【2020】2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政法专项建设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礼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礼县公安局
2.2、招标单位地址:礼县
2.3、项目名称:礼县公安局雷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该项目位于礼县雷王乡薛河村,场地南侧为乡村道路,东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三层框架结构派出所业务用房1幢,宽为8.10米,长为33.40米,建筑面积为832.20平方米。
2.5、项目实施地点:礼县雷王乡薛河村
2.6、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3、报名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技术负责人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号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3.4、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5、报名成功后施工图在建设单位领取。
3.6、省外企业需按甘建服(2020)296 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0日下午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人:礼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永永 联系电话:13993908233
6、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寒飞 联系电话:13830970278
7、监督单位:礼县发改局:0939—5522161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