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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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前言
镇原县茹河王咀至开边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庆市水审发〔2020〕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镇原县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批复,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镇原县茹河王咀至开边段防洪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原县王咀至开边。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1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1年3月5日,竣工日期2021年10月6日。
2.4、招标范围:各标段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建设内容:
施工一标段:右岸绿滨垫护坡桩号(1+942~2+247),右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3+291~3+600),左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4+528~4+848),(4+528~4+848)施工围堰,(1+942~2+247)施工围堰,(3+291~3+600)施工围堰,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总长度1111米。
施工二标段:左岸绿滨垫护坡桩号(7+061~7+397),左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7+942~8+148),右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8+291~8+396),右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13+638~13+748),左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14+048~14+395),(7+061~7+397)施工围堰,(7+942~8+148)施工围堰,(8+291~8+396)施工围堰,(13+638~13+748)施工围堰,(14+048~14+395)施工围堰,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总长度1123米
施工三标段:左岸绿滨垫护坡桩号(14+704~14+824),左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15+365~15+786),右岸绿滨垫护坡桩号(16+408~16+730),(15+365~15+786)施工围堰,(15+365~15+786)临时道路,(14+704~14+824)施工围堰,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总长度1002米
施工四标段:左岸格滨石笼护脚桩号(17+170~17+690),右岸现浇C15砼护坡桩号(17+474~18+027),(17+170~17+690)施工围堰,(17+170~17+690)临时道路,(17+474~18+027)施工围堰,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总长度1270米
施工五标段:右岸现浇C15砼护坡桩号(18+546~18+877),左岸现浇C15砼护坡桩号(17+808~18+027),左岸现浇C15砼护坡桩号(18+546~18+877)856m,左岸现浇C15砼护坡桩号(18+988~19+878),(18+546~18+877)施工围堰,(18+988~19+878)施工围堰,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总长度2376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2018-2020)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1.1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网站截屏图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居民身份证,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进行身份识别。
3.6 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 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8 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28日8:30至 2月 1日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qysggzyjy.cn),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技术支持:0934-8869129;
注册咨询:0931-4267890。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 月25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2月25日9时30分 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限:
7.1缴纳金额:施工一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元);施工二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元);施工三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元);施工四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元);施工五标段:柒万元整(70000.00元);
7.2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 2月23日17 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8.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谢建锋
电话:1891927205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
联 系 人:罗苗
电话: 17393491238
2021 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