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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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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部队医院决定,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择供应机构入围(以下简称:投标人),诚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机构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某部队医院

1.2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1.3 项目内容:食堂用肉类、蛋类、调味品、干菜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件

1.4项目预算:约35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2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企业;

2.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 除以上资质外, 还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 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7 投标人必须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至今)内与部队单位、政府、大中型企业、院校、医院的副食品供应合同,不少于两份;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近2年与部队单位、政府、大中型企业、院校、医院的副食品供应合同(不少于两份)、固定经营场所证明等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网页截图)原件进行现场报名登记(以上资料需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四、发布公告平台:《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0423日至20210427

上午09:30-12:00下午2:00-5:00(招标文件RMB:500/本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南河道高新大厦B11

联系人:袁磊  联系电话:18152105519

招标人:某部队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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