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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区南出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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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区南出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城区南出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康发改发【202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康县城区南出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GSGJ-KXCSGLZHZFJ-20210429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康县城区南出口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具体包括:浮雕70m2 ;挡土墙75.435m3;土方回填44.85m2;雨水篦子2个;排水渠12.5米;汉白玉栏杆(购置成品)77.6米;六角亭1座;台阶9 m2;混凝土道牙97米;花岗岩道牙(购置成品)23.4米;花岗岩铺装面积为306.06m2;砼栏杆、柱刷漆652m2;绿化面积244.22m2;购买栽植红叶石楠21株等。

四、工程地点:陇南市康县城区南出口

五、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建安工程

六、资金来源:县财政拆违治乱专项资金

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八、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甘肃国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行领取,招标文件领取表中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的人员一致。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招标文件领取表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3、公告期限: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请投标单位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携带资料: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注册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在甘肃国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二期)获取招标文件。

5、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20)296号文。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省外企业进甘登记表》装入标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1500分截止。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陇南市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人:刘兴荣          

联系电话:13993933528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国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09392888

监督单位: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39-5118573

 

 

  甘肃国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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