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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军民融合众创空间在线孵化平台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军民融合众创空间在线孵化平台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编号:ZFCG-XH-2021-201
二、预算金额:49.60万元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系统管理 |
套 |
1 |
2 |
入孵企业管理 |
套 |
1 |
3 |
资料管理 |
套 |
1 |
4 |
企业服务商品管理 |
套 |
1 |
5 |
招聘管理 |
套 |
1 |
6 |
支付接口 |
套 |
1 |
7 |
报名管理 |
套 |
1 |
8 |
即时通讯管理 |
套 |
1 |
9 |
实时广告位、轮播图及资讯管理 |
套 |
1 |
10 |
用户管理 |
套 |
1 |
11 |
调研管理 |
套 |
1 |
12 |
专家库管理 |
套 |
1 |
13 |
成果库管理 |
套 |
1 |
14 |
招商引资管理 |
套 |
1 |
15 |
成果转化管理 |
套 |
1 |
16 |
市场布局管理 |
套 |
1 |
17 |
考核管理 |
套 |
1 |
18 |
项目申报管理 |
套 |
1 |
19 |
综合统计管理 |
套 |
1 |
20 |
大数据展示看板管理 |
套 |
1 |
21 |
PC前端 |
套 |
1 |
22 |
PC前端全栈 |
套 |
1 |
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原件);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附书面声明原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所有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九、开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十、采购人: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
联系人:张建渊
电话:0931-7676502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联系人:李明阳
电话:17693116603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保证金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61010130700001512
开 户 行:甘肃银行兰州市双城门支行
行 号:31382105205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保证金”。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