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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西城区纬十一路(幸福大道—西区经三路)建设工程路灯用供电变压器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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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登县西城区纬十一路(幸福大道—西区经三路)建设工程路灯用供电变压器项目已由永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21】3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登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登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MSGL-ZB-2021216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永登县城南城区;

2.3 招标内容:安装250KVA供电变压器一台及配套设施,包括审批、安装、调试等;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 项目预算:约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8年10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6 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1年122日至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5.3 获取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至诚枫叶国际B塔13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进行现场开标,改为网上开标(钉钉会议),各投标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在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以便于各方交流。评标成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最终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登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滨河路1444号

联系人:华海林

 话:0931-6414230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293106840   18919896785   

 

 

2021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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