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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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单位家属临时住房家具电器采购项目(第二包)(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某部单位家属临时住房家具电器采购项目(第二包)(三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兰州某单位,项目资金为上级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1-KJLZJD-W1003/TC21930HS
2、项目地点: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青海省格尔木市
3、交货期:中标后20日历天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采购内容、预算金额:
第二包:电器类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1 |
电视机 |
43寸 |
台 |
88 |
59.4 |
2 |
抽油烟机 |
896*480*540 |
台 |
88 |
|
3 |
燃气灶 |
720*420*165 |
台 |
88 |
|
4 |
单开门电冰箱 |
186L |
台 |
88 |
|
5 |
饮水机 |
制热:>90℃ 5L/h |
台 |
88 |
|
6 |
台灯 |
三档调光 |
台 |
88 |
|
7 |
电吹风 |
H300 |
台 |
88 |
|
8 |
微波炉 |
20L容量 |
台 |
88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3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1、凡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6室)持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报名资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注明所报项目及项目编号),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
2、报名时须携带(发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一套及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缴费方式:现金或电汇均可。以电汇形式缴纳时请在交易用途栏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
缴纳标书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东岗支行
账 号:2703 8885 2900 0036 391
注:各投标单位在电汇标书款时必须备注项目编号: TC21930HS。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电子评标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6室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电子评标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层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详见附件2)
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线上缴纳,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
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②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某单位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6室
联 系 人:孙 鹏
电 话:0931-8175195 19993076890 19993076826
附件1:
保 密 承 诺 书
为确保 项目(项目编号: )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自愿签署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项目包含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的内容,我单位已知悉,我单位将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二、我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三、在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实施期间,必须掌握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对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事件后能为国家和军队司法机关提供查找相关泄密人员及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及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四、自我单位签署本保密承诺之日起,视为已告知我单位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本保密承诺的内容,且采取的保密措施不低于本承诺要求的级别。我单位对内部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五、保证在招标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均对本项目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单位信息及组织人员信息,所采购服务的种类、指标、用途,接收服务的地址、单位信息等)不予泄漏。
六、在招标过程中,我单位若违反本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招标活动的进程。
七、在评审结束后,我单位不会擅自向任何人询问或泄漏评标的内容及结果,否则视为泄密。
八、招标结果公示后,我单位仅能在法定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构行使质疑的权利。除此以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含采购人单位人员)提出的质疑均视为泄密。
九、若违反承诺,泄漏本项目的内容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并在行业内通报泄密事件),若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此保密承诺自我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十一、本保密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接受保证金线上缴纳,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保证金线上缴纳流程:
1、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需用报名时报名表中预留手机号注册登录),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2、供应商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从基本户电汇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4、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供应商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供应商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供应商汇款,即视为围标、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二、其它事项
1、本项目保证金为线上缴纳,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保证金缴纳以线上操作为准,未按照要求进行保证金线上缴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3、网上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