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kt/a动力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前驱体项目 --后7万吨工程--配套废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
  • 时间:2022-12-03
  • 点击:64
  • 来源:

100kt/a动力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前驱体项目

--7万吨工程--配套废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0kt/a动力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前驱体项目--7万吨工程已由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开管发【2016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金通储能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废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金通公司现有生产工业园区内。

2.2建设规模:整体规划在2024年金昌地区形成100kt/a三元前驱体产能。后七万吨工程计划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计划建成8000t/a NCM622前驱体生产线,第二阶段计划建成30kt/a NCM622前驱体生产线,第三阶段根据市场情况在2024年年底前建成32kt/a NCM811生产线,累计形成100kt/a三元前驱体产能。

后七万吨工程产生的含氨、含硫酸钠废水(母液、综合废水、碱洗浓缩液)量按照预处理1486 m³/d、脱氨4200m³/d、蒸发4000m³/d进行系统工艺配置。

要求经预处理、超滤膜浓缩、脱氨除重后产出的含镍钴锰氢氧化物、不引入杂质,物料满足返溶要求。

要求脱氨产出氨水达到GB/T631-2007 标准和内控指标,满足后七万吨合成车间需要。

要求产出的硫酸钠达到国家《工业无水硫酸钠》GB/T60092014 I类一等品及以上标准,实现对外销售。

要求各冷凝水达到相关标准,满足回用生产要求。

建设内容:本次专业分包新建后七万吨配套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1486 m³/d预处理工序、碱洗水膜浓缩预留位置设计(招标方提供设备及安装,中标方预留位置)、4200m³/d脱氨除重系统、4000m³/d蒸发后处理系统、含泵房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设备、控制系统、管道、阀门、电缆、电缆桥架等工艺配置、设备采购、施工、系统调试、试运行及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中标后20天内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各子系统的土建工程详细设计参数及资料(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院进行土建专业施工图纸转化,土建专业施工由招标人实施。

2.3招标范围:

本次专业分包招标包含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工艺单元技术服务及废水处理系统调试,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配套废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主要包括合成母液及异常洗涤母液含碱洗水膜浓缩液的预处理(招标方提供碱洗水膜浓缩设备及安装)、脱氨除重系统、蒸发后处理系统、配电、仪控单元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设备、控制系统、管道、阀门、电缆、电缆桥架等工艺配置、设备采购、施工、系统调试、试运行、岗位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详细招标范围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标段划分:只有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要求:232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1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21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8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8000万元,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设备制造商(生产厂家经营范围须具有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能力),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分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分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 5 年( 2017121~ 202212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业绩 (具体以工程竣工验收/接收证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1项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管理机构配齐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  3  年(2019 12 1 ~ 2022 12 1 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2 12 7 18 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2-041)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 12 7日前(截止时间 12 7 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务必备注招标编号:JCZJ-JCGS-2022-041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4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银行账号:6200161010105047585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2 27 9 00 ,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2

    编:737100

人:王科元、王文昌

电话:1383059915418193596275

电子邮箱: wqtshift@126.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

    编: 737100

人: 李明光、崔志斌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2 12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