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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陇南市被确定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 时间: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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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文,同意我省陇南市等17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的有关要求,通过示范城市创建,因地制宜,探索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的法规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国家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提供实践依据。对示范城市在体制改革、政策保障、投资引导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电子商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城市经验,发挥示范城市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经我委认真筛选,积极向上申报争取,陇南市成功获批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陇南市将抓住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有利契机,采取电商引领,产业发展、流通优化、服务到位的创新发展思路,通过不断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标准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多形式探索电商扶贫的路径与模式,建立完整的电商扶贫体系,在农产品电商、旅游电商、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电子商务与扶贫的深度融合,打造全国区域性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建成全国电商扶贫开发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