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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社会保障事业
  • 时间: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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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省社会保障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原则,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努力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待遇水平、大力增强服务能力。经过一年努力,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基金支持能力进一步增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2010年甘肃省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一)社保扩面工作取得进展2010年,我省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确定了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面群体,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增强社会保障城乡统筹能力。2010年,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2万人、589万人、164万人、130万人和82万人,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01%22.74%0.23%8.66%22.9%。城镇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86.9万人,比上年增长4.12%。农村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18万人,较上年增长8.45%。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分别达到77%54%。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每月增加到1105元。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累计结余达234亿元。

(二)社保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为了有效改善社保服务设施基础条件,大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2010年,我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支持,秦安、古浪、民乐、渭源、庆城、永靖、灵台等7个县28个乡镇被列入了第一批全国基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改扩建相关服务设施近<?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4万平方米。同时,组织开展了酒泉、武威、平凉和定西四个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总规模3.5万平方米

(三)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成效显著。一是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城市低保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10%,平均保障标准达到20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09年的168元提高到187元(含月均58元的物价补贴),保障人数达86.9万人,新增6万人;农村低保标准由2009年的728元提高到8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50元提高到65元,保障人数318万人,新增58万人。中央和省级预算支出城乡低保资金41.4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21亿元。二是城乡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明显提高,前三季度共救助困难群众85.92万人次,全年安排资金6.0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67亿元;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前三季度共救助困难群众13.85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038万元。三是低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我省先后出台了《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意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试点扩大到国扶省扶等55个县市区。全年争取到中央改善农村五保对象居住和生活条件补助资金1378万元。为425.7多万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2.77亿元。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序推进。2010年,我省将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基础管理,狠抓资金落实,首批试点基本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藏区试点稳步开展,第二批试点正在积极推动。截止11月底,首批10个试点县应参保人数148.54万人,已参保141.84万人,参保率95.48%,累计征收新农保养老保险费3.68亿元;发放养老金29.79万人,1.78亿元,发放率100%。藏区9个试点县市应参保人数47.89万人,已参保41.83万人,参保率87.35%,累计征收新农保养老保险费7948.49万元;基础养老金应发放7.55万人,已发放4.95万人,1367.09万元。

(五)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事业稳步发展。一是着力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2010年,全省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800万元,用于省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和10个县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是积极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银龄行动,全面推行特困老人探视救助制度,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开展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为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快实施“蓝天计划”,积极开展适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重生行动”、“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和“爱心希望—走进甘肃”等专项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成效显著手术治愈721例,改善了孤残儿童生活状况,全年争取中央资助儿童福利项目建设资金1067万元,其中5个儿童福利机构项目资助420万元,。四是进一步促进了慈善事业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稳步推进福利彩票发行,今年前11个月销售13.33亿元,共筹集公益金4.3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

(六)积极储备社会保障项目。2010年,我省加强了对社会保障项目库的建设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了面向各市州和相关单位的“十二五”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征集工作,通过对上报项目的细致筛选,共整理出涉及农保、医保、工伤康复等15450个项目,总投资达1000亿元左右,这为下一步开展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编制《甘肃省“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认真研究规划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规划框架,全力做好指标研究和测算,有序开展编写工作,基本完成《甘肃省“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初稿。

二、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使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一)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2011年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力争达到225万人、590万人、166万人、150万人和110万人;保费征缴计划达到138亿元、40亿元、8亿元、3.1亿元和1.3亿元。

(二)巩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大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认真搞好企业退休(职)人员201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扩大新农保试点,积极申报我省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并做好试点工作。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着力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中小学生和困难企业“三类群体”重点人群的参保问题,着力解决未参保困难企业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结合我省最低工资标准,适度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研究出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补助与医疗保险并会政策。继续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促进就业再就业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以事业单位和服务业农民工参保为重点的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解决好“老工伤”纳入统筹的后续问题,落实好人员待遇核发。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坚定工作,稳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范围的契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和能力建设,针对市场物价变化,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加快敬老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和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临时救助制度示范省份。加快实施防灾减灾项目,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努力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以提升管理服务功能为核心,建设全国福利服务标准化示范省份为目标,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基础项目建设和管理运营,加大推进社会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天水市麦积区、张掖市甘州区全国综合性养老示范基地,在临夏市建设国家级少数民族地区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示范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发展居家养老,完善优惠政策,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逐步将8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认真做好孤儿和城市“三无”老年人生活提标工作。督促加快“蓝天计划”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适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兰州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全省孤残儿童救治康复示范基地。

(五)切实加快社保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动全省“金保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应用工作,推动已有信息系统与全国接轨,实现全省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跨省电子转移。加强省市数据中心建设,实现社保数据集中管理。

(六)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对2010年安排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展部分市州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大力推进基层社保服务设施试点建设。

(七)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抓紧修改出台《甘肃省“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研究制定落实 “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方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为社保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基础。(杨澍、雍海滨、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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