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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贵州篇】贵州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县级政府信用等级“打分”
  • 时间: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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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11月7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度贵州省县级政府信用评估报告》正式出炉。据悉,该报告综合评价了影响县级政府信用的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用环境建设、经济履约能力、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六个主要方面。

  据悉,该报告由贵州开展县级政府信用评价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贵州中鼎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完成并发布。

  2012年,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与该机构共同协作,研究开发了县级政府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在贵州省每个地(市)州各选择了一个县(市、区)开展了县级政府信用评价试点工作;2013年、2014年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贵州省发改委和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继续支持该机构开展评价试点工作;通过三年的试点,2015年县级政府信用评价在全省88个县全面铺开。

  报告显示,贵州省88个县级政府信用评价平均得分65.51分,最高分77.76分,最低分55.33分。根据县级政府信用等级划分标准,2015年,贵州省88个县级政府信用等级为A+的有2个县,A的有8个县,A-的有9个县,BBB+的有7个县,BBB的有31个县,BBB-的有21个县,BB+的有7个县,BB的有3个县。

  从分项结果来看,2015年贵州省县级政府信用评价六个方面得分率分别为:政务公开60.57%、依法行政77.81%、信用环境建设52.55%、经济履约能力61.03%、社会建设状况78.63%、可持续发展能力67.75%。

  报告认为,贵州省县级政府信用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政务公开存在较大差距,依法行政工作尚需不断强化,县域信用环境建设总体情况不好,经济履约能力受到政府债务的严重制约,县域社会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县域经济活力不足的制约。

  政府信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基础性、导向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县级政府在整个行政管理体系中处于基层地位,承载大量具体的管理和服务社会职能,其运行效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稳定。因此,县级政府诚信建设已成社会关注的焦点。

  “贵州省率先开展对县级政府信用的第三方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帮助县级政府完善自身信用建设,这是全国首创,不仅使贵州省在政府信用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更对完善贵州基层政府治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贵州中鼎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校瑜说。

  据了解,目前,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国家规划,贵州省已将县级政府信用评价工作列入了《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