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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今后五年低保补助年均增10%以上-社会新闻
  • 时间: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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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晚报报道 今后五年,甘肃省将继续确保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10%以上;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力争集中供养量达到30%。加快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城市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制度。这是记者在7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上获悉的。

  城乡低保保障困难群众413万人

  过去五年全省民政事业取得的成就。连续5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70%和150%、补助水平提高了1.8倍和7.9倍,保障困难群众413万人;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2倍,供养人数增加到12.5万人;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累计达663万人次。全省累计投入救灾资金126亿元、发放救灾物资375万件,救助受灾群众2186万人次,77万户灾民搬进了新房。同时,筹集投入资金11.7亿元,基本建成了275个防灾减灾项目。

  五年来甘肃省先后创建老年儿童福利院、敬老院等示范项目230多个,新建和改扩建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社会服务项目1300多个。老人服务机构比5年前翻了一番多,床位数由9758张增加到3.2万张,目前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福利服务养老床位9.8张。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不断提高。

  今后五年社会救助达西部平均水平

  今后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奋斗目标为:民政民生资金投入、城乡低保标准、孤儿供养和养老服务床位数、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福利彩票销量实现翻番;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困难家庭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重特大疾病“一站式”即时结算、社区公共服务、各类殡葬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全省社会救助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城乡低保年均增长10%以上

  社会救助方面,逐步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低保家庭经济核准工作和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继续确保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10%以上;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力争集中供养量达到30%。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省市县财政逐步加大临时救助的资金投入,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逐步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灾区群众灾后12小时内得到救助

  今后五年,甘肃省将把灾害管理的重点由重灾后救助向防灾减灾和救灾并重转型。加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监测和评估应用示范等骨干工程建设,逐步实现救灾指挥平台、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合理布局。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加强灾害损失核查评估、灾情信息会商评估和应急响应等系统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灾后12小时内得到救助。

  80岁以上老人将发放生活补贴

  在社会福利方面,省民政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努力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25张床位的目标。加快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城市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和服务评价制度、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制定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全面开展孤儿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社会组织将达到1.6万家

  目前,全省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1万家,比2006年翻了一番多。今后五年,甘肃省社会组织力争达到1.6万家,提供30万个就业岗位;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和信息平台,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同时,适时组织第二次地名普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重视地名文化的挖掘和整理。着力改革完善社区综合性服务管理体制,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有1个服务站、每个乡镇和街道有1所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办公、“一门式”服务。完善志愿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公民慈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