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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 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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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2018年蓝天保卫战启动以来,通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因子,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四大结构”,重点治理燃煤、扬尘、机动车、工业企业“四类污染源”,空气质量稳定保持良好态势,全省打赢蓝天保卫战阶段性成效显著。

  据介绍,2018年,我省圆满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被国家考核评价为良好等次。2019年,全省13个市州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优于全国7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3.2%,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优于全国6个百分点。对照国家下达甘肃省“十三五”期间PM2.5达到2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4%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经测算,甘肃省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近年来,我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煤炭集中配送体系建设、“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九张清单”。深入推进全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累计完成了43台1516.5万千瓦,提前1年全面完成了我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稳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动态管理,累计整治“散乱污”企业1055家。不断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快补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短板,打通了“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系统。

  为提升全省大气环境管控水平,我省还实施了4个专项行动,主要是开展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实施4个专项行动,工业炉窑治理和“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机动车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提升。(记者文洁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