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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 时间:2020-12-01
  • 点击:1345
  • 来源:甘肃日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1月30日在兰州召开。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51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楚才元作的关于《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草案二审稿依据上位法修改完善了相关规定,同时结合省情实际补充细化了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补充修改。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楚才元作的关于《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草案二审稿从部门职责、学校安全教育、建筑物安全、食品安全、学生欺凌暴力行为治理和性侵害的预防处置等方面作了细化完善。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亮作的关于《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就实施城乡建设规划时的辐射污染预防,“放射性物品”的范围,以及与上位法的衔接等方面作了补充完善。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和平作的关于《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就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同时对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杜绝餐饮浪费等作了规定。

  为解决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贯彻落实上位法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向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杨建武作了说明,介绍了草案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

  甘肃是中医药文化重要发祥地之一,依法引领甘肃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对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省政府向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议案,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郭玉芬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世虎作的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修订草案对照森林法,调整了章节结构,增加了五级林长制、甘肃植树周、重点林区转型发展等制度规定,删除了不符合上位法或国家政策规定的条款。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作的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经过攻坚克难,全省5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7262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序列,58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17个省定插花型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甘肃撕下了千百年来“苦瘠甲于天下”的历史标签。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宗礼作的关于《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禄作的关于《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听取了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发江作的关于《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说明;听取了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燕青作的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琼作的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肃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辉作的关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记者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