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陇史】清代皋兰知县,假借“狐仙”巧破一桩情杀案
  • 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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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兰州晨报

  兰州红山根的农夫王二,准备下地去干活!忽然,他发现路边草丛中似乎躺着一个人。他走近一看,“啊!啊……狐仙杀人了……”原来,王二看到一个男子,仰面躺在草丛里,口里塞满了土,眼珠中流血……

  这是清代中期,在兰州发生的一起离奇情杀案。

  这一年正是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皋兰知县朱尔汉接到线报后,不敢怠慢,赶紧带领三班衙役赶往现场。

  发生了如此离奇的命案,是凶徒作乱,还是真有狐仙所为?兰州老百姓传得沸沸扬扬,把狐狸精说得活灵活现。

  皋兰知县朱尔汉更是压力山大。要知道,朱尔汉可不是一般的人,在清代官吏中,他不仅擅长于破案,而且还很有谋略。

  谁知,朱尔汉在到现场的半路上,就接到了消息,说是一个女子到县衙,告状说是她的丈夫被人杀了!这下就巧了,红山根那里的凶案还没有眉目,这边就有人报案说丈夫被人杀了。他让人把告状的女子带到案发现场。

  到了现场,朱尔汉命人勘验现场,同时把告状的女子带来,看看死者是不是她的丈夫。这女子一看死者,就放声大哭,那声音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朱尔汉则不慌不忙,仔细观察了半天。他说,这是你丈夫,喝醉后,遭遇乱葬岗的鬼狐,被她们迷住了,你怎么能告到县衙,让捕快来抓鬼狐呢?这不是胡闹吗!

  这女子一听这话,哭声立马停止了。呆呆地望着朱尔汉,有些不知所措。说完这话,朱尔汉就让人找来棺木,将死者安葬了。其实,这只是朱尔汉的障眼之法,他真正的杀招还没有亮出来。

  第二天半夜,这个案件就破了,还是人赃俱获,凶手就是那个报案的女子!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案件是鬼狐所为吗?

  其实,狐仙的说法都是朱尔汉的障眼法,目的是让真正的凶犯失去警惕。那个女子回家后,当晚还装作正常,第二天晚上就不一样了。这天半夜,兰州内东关附近,一个黑影,翻墙而入,进了一个小院。

  果然,有奸情,一男一女,半夜幽会。只听见,那个女子说,如果不是遇到这样的“好”官,我们的事情就这样罢了!(闻妇语曰: “非遇此好官,我二人事殆矣。”)

  就在这时,屋门被人撞开,皋兰县衙的三班捕快,一拥而入,将这对男女牢牢按住。随即,被押送到皋兰县衙,连夜审讯,这两人只好乖乖招认前因后果。

  原来这对男女勾搭成奸,被女子丈夫知道了,准备收拾她。谁知,这女人抢先下手,把她丈夫灌醉后,嘴里塞入泥土,伪造成狐仙所为……

  案件虽离奇,但皋兰知县朱尔汉却不寻常。他巧使缓兵之计,派衙役乔装打扮,获知内情。最后,埋伏在四周,人赃俱获。可谓是,侦破高手!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王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