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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 更正公告
  • 时间:2020-10-22
  • 点击: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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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GZ2010060-JYMY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东工业园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内容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年需运入原煤约172.5万吨,运出尿素、复合肥等化肥产品50万吨,同步考虑白银热电联产项目所需运入原煤200万吨,总运力需求约420万吨。本铁路专用线接轨既有银光集团铁路专用线。

招标范围:本铁路专用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竣工图及相应技术服务等。负责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竣工图;参加本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审查会;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含线路、路基、轨道、桥涵、隧道、站场、机车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屋建筑设计等各专业)。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三 、服务期限

1、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评审。

2、勘察、测绘: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可研报告批复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等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4、施工图设计:接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5、竣工图:工程竣工后2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图。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工程咨询业务范围包含铁路专业或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完成备案工作,备案专业含铁路专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201511日以后)承担过两项以上铁路专用线项目可研编制和两项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可研编制负责人(须提供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4、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5年内担任过两项以上铁路专用线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5、相关专业设计人员(须提供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配备须符合本项目工程规模的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线路、路基、轨道、桥涵、隧道、站场、机车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屋建筑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填写);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2日至20201028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407室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审计报表或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以上证明资料可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5271134@qq.com。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116.62.209.227:9002/Default.aspx)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100900 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将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东工业园

联系人:张英龙

联系电话: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邮 政 编 码:730010

联 系 人:秦肇鸿      

联 系 电 话:0931-2909758

E-mail15271134@qq.com

收款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号: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