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 时间:2022-07-19
  • 点击:61
  • 来源: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于202278日发出了询价邀请书,现对原询价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KHYEQ-F4224

三、代理编号:0658-220410OO0743/01

四、主要内容:

(一)更正内容:

1、将原询价文件中第三部分“报价方须知”第五项“询价评审”第一条“接受询价邀请的3家企业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参加询价会议。当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时,采购人可采用传真等方式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以最低价法选取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报价方不足3家的不得开始询价。”

2、将原询价文件第三部分“报价方须知”第三项“报价文件编制中”第七条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报价方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报价方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更正为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5日内退还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放弃参与询价的;(2)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有关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3、将原询价文件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2 7 21 15 0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 7 26 15 00 分(北京时间)。”

4、将原询价文件中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 7 21 15 00 ,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更正为2022 7 26 15 00 ,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二)原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778947383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疏勒家苑1号楼2单元1701

联 系 人:张鑫,杨文辉

联系电话:1839388669913830159160

电子信箱:984050414@qq.com

202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