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0-23
- 点击:471
- 来源: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省交警总队、兰州市交警支队直播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国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的委托对“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省交警总队、兰州市交警支队直播间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谈判文件编号:GSGX-2020-010;
二、 谈判内容及预算金额: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广播专业直播调音台 |
套 |
2 |
|
2 |
主持人话筒 |
套 |
4 |
|
3 |
万向话筒支架 |
套 |
4 |
|
4 |
嘉宾话筒 |
套 |
4 |
|
5 |
数字音频延时器 |
台 |
2 |
|
6 |
电话耦合器 |
台 |
2 |
|
7 |
直播间有源监听音箱 |
对 |
2 |
|
8 |
导播间有源监听音箱 |
对 |
2 |
|
9 |
耳机分配放大器 |
台 |
2 |
|
10 |
监听耳机 |
付 |
12 |
|
11 |
工作站电脑 |
套 |
4 |
|
12 |
数字专业声卡 |
个 |
4 |
|
13 |
显示器支架 |
个 |
2 |
|
14 |
耗材 |
批 |
1 |
|
采购预算 |
38.8000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开标前5日内信息截图为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5.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甘肃国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2号楼0518室(名城广场)(注:谈判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5.3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以信用中国截图为准),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6.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甘肃国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2号楼0518室(名城广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无效投标登记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61号
联系人:何喜吉
电 话:1360931884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2号楼0518室(名城广场)
联 系 人:杨静
电 话:18194211140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