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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监狱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无人机反制枪)采购项目
  • 时间: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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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兰州监狱的委托,就甘肃省兰州监狱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无人机反制枪)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HK-2020-09

二、磋商内容:

购置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无人机反制枪)14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49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 5 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11月17 日至2020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世纪广场C座2203室)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1-2条全部内容。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止)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27 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甘肃省兰州监狱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人:甘肃省兰州监狱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人:张警官       

   话:1989315198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世纪广场C座2203室

人:张经理         

   话:15693139380

 

甘肃海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