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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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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1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102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2110069

项目名称: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分两个包:1包清产核资38万元;2包资产评估12万元。

最高限价:1包清产核资38万元;2包资产评估1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两个包,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起,3日内进场,2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地点: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直到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交付地点: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原件须装订在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做强制要求。

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项目组配备人员须配备专业技术强、工作能力过硬的审核人员,项目审核团队及成员必须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列示的团队及成员一致,未经委托人审核、书面批准不得擅自更换(需提供承诺函)。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获取时间:2022109日至20221014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13室)。

4.3 需提交的资料: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领取采购文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1500.00/份,2300.00/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09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7室)。

5.2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响应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8793118115

    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肖家窑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13

联系人:冯尧

联系电话:1389337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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