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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东门内主干道两侧及百草园北侧空地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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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东门内主干道两侧及百草园北侧空地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东门内主干道两侧及百草园北侧空地绿化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委托,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东门内主干道两侧及百草园北侧空地绿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HJ-ZC2023-018

预算金额(概算价):55万元

备注:供应商报价说明:本项目无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需根据图纸及踏勘情况自行报价。签订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1、项目规模: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东门内主干道两侧及百草园北侧空地绿化工程,包括土方开挖、换土回填、种植树木、草坪、绿化带、铺设观景步道等。

2、计划总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项目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踏勘为准)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一年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④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⑤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盖公章)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之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及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等)发送邮箱至768820637@qq.com,待资料核对无误供应商支付文件费以后,我单位会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资料中所留电子邮箱,纸质版磋商文件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领取。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开收据,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09: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文件地点为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群楼3楼)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供应商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入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者应赔偿损失。

八、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发布磋商公告公共平台、网址

本公告甘肃经济信息网页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人:甘肃中医药大学

联系电话:17739940255

人:慕老师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话:13139219575、18993153065

人:代工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裙楼3楼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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