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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段家滩危旧房改造商铺招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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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段家滩危旧房改造商铺招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段家滩危旧房改造商铺招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谈判编号:GZ190388-GSSJBY01

二、竞争性谈判内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段家滩危旧房改造商铺招租

三、商铺基本概况:位于段家滩335号,一楼商铺面积为1500平方,负二层人防面积597平方米;

四、出租办法

1、一楼商铺及负二层人防打包整体出租,不分割出租。

2、整体出租年限为20年(使用权)。

3、出租费底价为一楼商铺每平方8000元,负二楼人防每平米4000元。

4、租费为一楼商铺不低于1200万,人防240万,共计144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于底价)。

5、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交纳,合同期间不再另行调价,付款方式可分为三次支付,首次付款不低于50%,第二次付款不低于30%,末次付清剩余款项,每次间隔时间不超过30天。

6、承租经营范围为办公、商店、银行、超市、药店、食品店,诊所、美容美发店、酒吧、教育培训、饮食。

7、商铺门口空地产权为省疾控中心所有,租户可在市政交通条例允许范围下无偿使用。

8、承租期限满后不得拆除所装修的附属物。

9、承租人装修时应按照招租人要求施工,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危害建筑安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自然人);

1)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

①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④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谈判开始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自然人):

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本人签字;

②提供能够承担租金费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本人签字;

③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且征信记录良好,以往不存在任何违约、预期以及违法的事件。

2、投标人承租后的经营情况不得违反任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投标人须提供承租后的经营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单位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本人签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20191121日至20191125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310室(地址:甘肃省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本人签字。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271500

竞争性谈判地点及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7楼第1会议室。

九、招租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魏静 徐晓辉

联系电话:0931-8271028  0931-8267868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30

十、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方 樊婷

联系电话:0931-2909711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十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 收款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号:011540122000001194

开户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号:314821010019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成功报名参加的项目后,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向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相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或个人姓名必须与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电汇成功后各投标人可自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已备后查。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