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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医疗物资生产销售企业(供应商)信息的通知
  • 时间: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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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医疗物资生产销售企业(供应商)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供应商):

为全面掌握医疗物资生产销售企业(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保障新区疫情防控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省内医疗物资生产销售企业(供应商)信息,凡符合要求的均可报名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有效);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本企业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免税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六)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资料、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密封后递交;或提供电子版征集资料(加盖电子签章)发送至邮箱524625909@qq.com 。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 01  25 日至2021年 01  2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省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921室。

3.方式:报名登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不进行现场登记,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纸质版盖章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发送至524625909@qq.com 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并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人:周文飞

联系电话:15110198556  0931-6535097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