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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铺设专线项目询价公告
  • 时间: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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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铺设专线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铺设专线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XWGX-W1007

三、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物资质量技术标准或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单价(元)

预算

金额

(万元)

备注

光缆

1.依照医院要求,建设124芯专用光缆,具体地点为医院本部数据中心机房至安宁医疗区信息中心机房。

2.提供一套专用光缆建设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方案所需的必要设备安装、调试和线路辅材铺设等其他服务。

施工主材24芯单模国标地埋光缆,在成缆前应符合G.652型光纤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工作波长:1310/1550 nm衰减:在1310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系数≤0.36dB/km1550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系数≤0.22dB/km

施工辅材包含项目所需的一切连接及转接设备、管道敷设材料、线槽、尾纤、光模块及挂牌等施工机具包含项目所需的一切熔接设备、测试设备、施工设备及车辆的使用/租用费用。

施工机具:包含项目所需的一切熔接设备、测试设备、施工设备及车辆的使用/租用费用。

敷设线路由医院本部数据中心机房至安宁分院区473临床部信息中心机房(含末端设备接入),期间线路预估10公里,以最后中标方测量的实际距离为准,并在敷设完成后进行线路有效性验证,确保医疗相关业务可以稳定传输最终测试带宽:≥ 10Gbps

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线路调试与检测方案、健全的应急保障预案等

★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并可在10分钟内做出故障响应,30分钟内人员到达现场, 2小时内诊断并排除故障。

第三方责任我方不承担由管路、线路、施工等引起的各类第三方责任,并且产生的一切损耗及费用由中标方自理。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第三方责任承诺函,有效时间不得低于质保期约定时间。

1

150000

15

1.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货地点:由需求科室指定。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获取文件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823日至829(08:3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邮件发售。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附件1附件1.docx)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影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法定代表人参加之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报名登记表。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放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影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供应商无须反复打电话核实,以免占线,我单位会回复邮件)采购机构邮箱: cgk994104@163.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报价开始时间:202391483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914900分(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届时电话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3914900

(二) 询价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届时电话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助理   

办公电话:0931-8995026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周助理     

办公电话:   0931-8994104  

十一、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其他

供应商在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报价(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谈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三、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根据采购管理局《关于推进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事》,自4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特此通知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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