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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时间:2021-12-14
  • 点击:2420
  • 来源:发改委网站

    甘发改交运〔2021〕66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审批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甘交规划〔2021〕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项目审批前置要件办理情况,参照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送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意见的函》(中咨勘函〔2021〕87号)和你厅《关于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的函》(甘交规划函〔2021〕308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项目代码2018-623000-54-01-003148)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甘肃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项目,是G1816乌玛高速公路在我省境内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我省西南部地区向西联系青海、向南联系四川和向北连通省会兰州的主要干线功能。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实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推动“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我省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完善国家和甘肃省高速公路网结构,提高现有通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甘青川省际快速通道互联互通,促进甘南州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路线方案

    项目起自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合作南互通立交,顺接已建成的G1816乌玛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经夏河机场、阿木去乎镇、碌曲县、尕秀,止于赛尔龙(甘青界),接青海境内G1816乌玛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河南段,与在建的G0611张汶高速公路河南至赛尔龙(青甘界)段共线。

    三、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主线长102.77公里。主线设特大桥10193米/6座,大桥17495米/30座,中桥812米/12座,小桥409米/17座。设隧道22510米/8座,其中特长隧道10990米/2座,长隧道10620米/5座,中隧道900米/1座。在合作南、卡斯合(枢纽)、夏河机场、碌曲、尕秀设置5处互通式立交,其中合作南互通立交在现有合作南立交基础上改扩建,其余互通立交均为新建。设分离式立交桥97米/1座。全线设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设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夏河机场互通连接线长约3.91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夏河机场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全线按规范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68.39亿元,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融资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工程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1〕612号),交通运输部拟安排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61.66亿元用于本项目主线工程建设,本项目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资本金33.6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交通运输部中央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作为政府方资本金注入16.50亿元,社会资本方负责筹措17.18亿元。其余建设资金134.71亿元,由中央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45.16亿元和社会资本方多渠道融资89.55亿元组成。

    五、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4年。

    六、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方式

    同意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为现阶段项目法人,待项目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标组建项目公司后,按程序变更项目法人并组织项目建设。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环节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七、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评估报告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设计方案。根据相关勘测、勘察资料,结合区域路网、城镇规划、交通流量、环境敏感点分布,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地质、水文、矿产勘察,查明沿线崩塌、涎流冰、季节性冻土等分布情况,进一步优化线路、桥梁、立交设计方案,深化不良地质路段和特殊性岩土的综合处治方案,优化长大隧道平纵断面和特大桥、大桥的桥位、桥型及桥跨布置方案。优化路基防护和排水设计,确保桥梁等重要构(建)筑物和路基路面排水畅通。加强特殊路段路基设计,针对不同病害完善相应处治措施,确保路基稳固、安全,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行车安全。

    (二)落实建设条件。请你厅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文物、渔业、管线、通讯、电力、铁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备相关手续。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确保本项目的建设安全和既有高速公路的运营安全。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局部路段的路线方案进行比选,避免高填深挖。做好取弃土场的选址、防护和排水工程设计,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结合环评、水土保持等批复要求,细化和落实生态保护具体措施后依法合规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有关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有效保护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确保项目建设充分体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

    (四)严格执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在路线平纵、路基、互通立交等方案设计中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占用土地和基本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管理,科学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完善和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积极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发挥效益。

    (六)强化政府投资管理。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和《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有关规定,抓紧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等PPP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切实加强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强化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概算,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七)注重创新发展。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互联网+”智慧交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落实公路智能化、一体化管理,提升公路运行管理、应急指挥和信息服务智能化水平。注重绿色公路设计新理念的贯彻落实,加强有关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做好公路设施与周边自然环境景观的融合。

    (八)其他注意的事项。要加强对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支付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的监督检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建成运营。要将项目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工时要优先吸纳沿线劳动力务工就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