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日期:2019-11-26  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第一章  甘肃生态保护与建设形势

一、甘肃生态格局及其战略定位

(一)生态特征及格局

甘肃位于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和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东部季风区三大自然区域的交汇处,总土地面积42.58万平方公里。甘肃地域狭长,地质地貌、气候类型复杂多样,除海洋生态系统外的森林、草原、荒漠、湿地、农田、城市等六大陆地生态系统均有发育,自然因素影响大、干旱范围广、水土资源不匹配、植被少而不均、承载力低、修复能力弱是甘肃生态的基本特征。

甘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形成了较为分明的生态格局。南部沿省界从西北到东南的带状区域,依次分布有祁连山、甘南高原、“两江一水”(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流域、子午岭,该区域降水量大,植被较茂密,是我省的主要林区与草原区,也是河西内陆河和黄河、长江等大江大河的重要水源补给和涵养区,承担着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种生态功能,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区,是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北部沿省界从西北到东南为河西三大内陆河流域的中下游、陇中和陇东黄土高原北部,本区域降水量小,植被稀疏,西北部有库姆塔格、巴丹吉林、腾格里三大沙漠和沙尘暴策源区分布,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是生态治理的重点区域。位于南北两区之间的是城市和农业集中分布区,社会经济活动频繁,能量流动旺盛,扶贫攻坚任务巨大,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的内核位置,是复杂系统、多样生态的交错区,是生态优化的重点区域。

(二)生态地位

甘肃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是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沙治沙的重点区域,其生态建设是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涵养补给黄河水源、根治长江水患、实现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是阻止沙尘暴等恶劣气候环境、促进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阵地;也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两屏三带”全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生态安全在西北乃至全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甘南高原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甘南高原降水量大,水资源丰富,大面积的湿地、草地和森林孕育了众多河流,每年向黄河补水65.9亿立方米,占黄河源区年径流量的35.8%、黄河总径流量的11.4%。该区域是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直接影响到黄河径流的稳定。

——甘肃“两江一水”流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甘肃境内“两江一水”流域(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气候温润、雨量充沛、森林面积较大,是长江主要支流嘉陵江重要的水源涵养和补给区;区域内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水土流失严重,是长江上游主要的水土流失防治区;此外,该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是国宝大熊猫的主要栖息地之一,是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存区。

——陇东陇中黄土高原是我国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重点区域。黄土高原是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甘肃陇东陇中黄土高原总面积近1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黄土高原总面积(64.87万平方公里)的16.9%,每年流入黄河的泥沙达4.92亿吨,占黄河年均输沙量的30.8%。特别是泾河上游1万平方公里的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强度大,是黄河流域年输沙量最大的水系。

——河西走廊北部是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区。甘肃省沙化土地(包括沙漠、戈壁)总面积11.9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列全国第5位。沙化土地绝大部分分布在河西走廊北部地区(占98%),风沙线长1600公里,主要风沙口846处,全国八大沙漠中的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在此有分布。该地区是我国沙尘暴主要策源区之一,也是全国防沙治沙的重点区域。

——祁连山是内陆河水源涵养和补给区。祁连山位于我国一级阶梯和二级阶梯的过渡带和青藏、黄土、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地带。海拔2500—3500米有森林分布,3600米以上为多年冻土,4400米以上终年积雪,5000米以上发育有现代冰川。祁连山冰雪、降水和地下水所形成的径流汇成56条河流,形成石羊河、黑河、疏勒河三大水系,每年75亿立方米的水资源支撑着我省河西地区及黑河下游内蒙古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阻止巴丹吉林、腾格里、库姆塔格三大沙漠合拢和抵御风沙东扩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特殊的复合生态系统,对确保河西走廊及内蒙古西部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战略定位

基于甘肃生态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及其对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重大影响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甘肃生态的战略定位为:是西部生态建设的枢纽区域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生态敏感区,是国家生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部乃至全国重要的战略稳定器,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坚实生态后盾。

二、甘肃生态保护与建设形势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国家生态建设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小康社会建设为目标,以生态屏障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实施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主的各项生态工程,积极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法律法规,引导规范市场运作机制,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稳步推进。随着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1998年至2012年底,甘肃累计落实各项林业建设资金356.64亿元,完成造林374.37万公顷,义务植树4.45亿株,森林覆盖率由9.04%提高到11.28%,森林面积从254.96万公顷增加到507.45万公顷,森林蓄积从1.7亿立方米增加到2.14亿立方米。在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森林质量进一步改善。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效果明显。1998年至2012年底,累计治理“三化”草原584万公顷。全省1790万公顷草原中,划定基本草原1780万公顷,实施退牧还草701.7万公顷,落实禁牧草原667万公顷,完成补播改良176万公顷,建设人工饲草地1.9万公顷。累计完成减畜任务225万羊单位,草畜平衡面积达940万公顷。草原承包面积达到1600万公顷,占全省可利用草原面积的99.6%,草原生态退化势头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荒漠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以初步遏制。根据2009年开展的第4次全省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全省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减少13.51万公顷,为1921万公顷,年递减率0.17%;沙化土地总面积减少11.04万公顷,为1192万公顷,年递减率0.19%,沙化土地植被平均覆盖率由2004年的14.56%提高到2009年的16.87%,5年间提高2.31个百分点,荒漠化和沙化程度总体呈减轻态势。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稳步发展。全省湿地总面积达到169.39万公顷,湿地率3.98%。黄河首曲、张掖黑河湿地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尕海湿地荣膺国际重要湿地,建成各类湿地公园8处,湿地公园总面积达到1.34万公顷,国际、国家重要湿地总面积达29.87万公顷,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6%,实施了尕海—则岔、敦煌西湖、黄河首曲、黑河流域等27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促进了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

——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与改良逐步推进。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生产理念,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土壤污染的环保执法,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平衡。至2012年底,全省农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20.59万公顷,增强了耕地蓄水保墒抗旱能力,有效减少了耕地表土流失,农田土壤结构和肥力逐步改善。

——城市生态系统质量有效改善。大力推进和发展循环经济,狠抓新建和在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强化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控制和治污减排。坚持林水结合、城乡一体的城市绿化原则,城市绿地面积逐步增加。2012年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近1.8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26.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52平方米。重点污染城市治理取得成效,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基本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突出。1998年以来,全省累计新修梯田176万公顷,建成各类淤地坝1571座、总库容5亿立方米、淤地面积23.89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草343万公顷,治理小流域1520条,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8万平方公里。基本建成全省水土流失监测网络,省级总站、市级分站和水土保持科研单位为主线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全省有125条小流域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小流域”,庄浪县、安定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日益加强。至2012年底,全省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60处,保护区面积976.3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2.9%。强化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全省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达到125种,大熊猫、金丝猴、普氏野马等野生动物繁育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二)面临形势

在诸多有利因素的推动下,经过多年实践,甘肃生态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制约、人口增长和经济规模扩张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影响,加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资源开发依赖程度强,生态环境的压力持续增加,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环境承载力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实现中央“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目标,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从治理难度和区域上看,生态保护和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区域上更为分散。从生态演变特性和阶段特征看,全省生态演变总体上依然呈现“面上向好、局点恶化、博弈相持、尚未扭转”的特点,生态问题“边治理、边发生”、“已治理、又复发”的现象存在,生态恶化的形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生态依旧脆弱的特质没有改变,生态保护与建设“持久战”的局面还将延续。特别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自然灾害等生态问题,仍然是制约甘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瓶颈”,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专栏1 甘肃基本生态省情(2012年)

1.森林面积:507.45万公顷(合7611.75万亩)

2.森林蓄积:2.14亿立方米

3.森林覆盖率:11.28%

4.草原面积:1790万公顷(合26856万亩)

5.“三化”草原面积:1460万公顷(合21900万亩)

6.草原植被盖度:50.6%

7.荒漠化土地面积:1921万公顷(合28815万亩)

8.沙化土地面积:1192万公顷(合17880万亩)

9.可治理沙化面积:278.4万公顷(合4176万亩)

10.湿地面积:169.39万公顷(合254085万亩)

11.耕地面积:541万公顷(合8115万亩)

1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02%

1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52平方米

14.水土流失面积:2813万公顷(合42195万亩)

15.水土流失治理率:25%

16.陆域自然保护区占陆域面积比率:22.9%

  

——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甘肃是少林省份,林地面积居全国第12位、森林面积居全国第18位、森林覆盖率居全国第27位。全省天然林资源主要分布在白龙江、洮河、小陇山、祁连山、子午岭等林区,区域有林地占全省有林地面积在70%以上。全省森林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86.79立方米,人工林仅35.93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9.79立方米/公顷)和世界平均水平(128.3立方米/公顷)。林分结构不合理,中幼林比例高。

——草地退化较为普遍。甘肃草原平均超载率仍然较高,中度以上明显退化的草原面积接近50%。受多重因素影响,全省草原生态“局部好转,总体恶化”的趋势依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全省90%的可利用草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退化草原面积达1468万公顷,鼠虫害发生面积573万公顷,草地沙化、盐碱化现象仍较严重,草场退化导致生态功能弱化,生态系统趋向脆弱。

——土地沙化问题突出。目前,全省沙化土地面积119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其中中度以上沙化土地面积比例超过95%。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河西地区,仅河西风沙线长度就有1600公里。全省8市(州)24个县(市、区)有125.73万公顷耕地、454.74万公顷草地、417.92万公顷林地受到荒漠化和沙化威胁,河西地区有4370公里灌渠受到风沙威胁、256公里经常被流沙淤积或掩埋。土地沙化问题已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生态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向人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发出了严峻挑战。

——湿地功能退化。湿地开垦、泥沙淤积、水电开发、污染加剧等造成部分地区自然湿地面积缩减,河湖生态退化、湿地景观丧失、生物多样性衰退、湿地生态功能下降。湿地过度利用、盐碱化加剧、生物侵害处于高发态势。甘南高原湿地面积萎缩,水源涵养和调蓄功能有所下降。河西内陆河干旱荒漠地区湿地面积减少,部分干涸,生态功能减退。

——农田生态面临诸多威胁。长期重用地、轻养地,重化肥、轻有机肥,对耕地保护不够,过度开发利用导致耕地地力退化,质量有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不当的耕地利用方式也引起自然灾害频发,造成水土流失加剧。部分灌区出现土壤次生盐渍化,农药、化肥、地膜等大量施用以及工业“三废”等日益成为产生耕地污染的新因素。河西农田防护林退化严重,功能下降。农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功能降低。

——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压力较大。全省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市人口增加、规模扩大还不相适应。全省城市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大多数城市生态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城市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滞后,绿化投入成本较全国平均水平偏高。部分城市山体、河流、湿地等面临高强度的开发建设,导致自然植物群落破坏严重,城市绿色生态空间萎缩,城市人居生态环境面临较大压力。

——水土流失形势依旧严峻。甘肃省有水土流失面积28.13万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初步治理的面积仅7.18万平方公里,还有75%、近20.9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需整治。黄土高原长度在1公里以上的沟道达5万多条,泾河上游1.1万平方公里的多沙粗沙区,渭河、泾河等重点支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普遍较低。水土流失导致土壤肥力减弱,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条件恶化,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发展。水土流失还导致江河湖库淤积,全省水库淤积总量达4.65亿立方米,占总库容的21.4%,致使防洪压力加大。

——生态灾害多发。甘肃是泥石流、滑坡、洪涝、冰雹、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的高发区,全省14个市(州)均有地质灾害分布,危害范围广、程度重,其中仅长江流域就有1.2万处滑坡体和6千多条泥石流沟道直接威胁400多万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制约。

当前,甘肃正处于黄金发展期、难得机遇期、政策叠加期和奋力爬坡期,也是生态问题的凸显期,实现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任务艰巨。全省又处在建设全国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和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特别是随着《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和《甘肃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等重大生态规划的相继获批,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重大政策利好,为我们做好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及目标

一、规划依据

(1)《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

(4)《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1528号);

(6)《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

(7)《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提高生态承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总任务,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根本,尊重自然规律,着力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全力搞好各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突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广生态保护建设的典型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努力做到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新成就,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实施、实现甘肃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以及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与《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集中连片地区和全省新一轮扶贫攻坚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试点及先行示范区等规划相衔接,与农业、水利等行业发展规划相衔接,落实《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统筹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协调推进各类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将自然措施与人工措施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二)坚持保护优先,科学防治

尊重自然规律,减少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尊重科学规律,因地制宜普及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

(三)坚持依法治理,严格问责

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依法治理水平,强调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全过程法制化管理,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大对环境资源污染破坏的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问责。

(四)坚持分区施策,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合理布局,分区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以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落实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

(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

将生态保护建设与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将生态建设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区域环境治理相结合,积极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

(六)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深入推进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实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草原承包和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制度。积极建立和完善草原、水资源等生态补偿管理体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方位推动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7年,即2014—2020年。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防灾减灾能力逐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从源头上扭转甘肃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生态保护与建设和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构筑起以“三屏四区”为骨架的综合生态安全屏障。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2.58%以上,森林蓄积达到2.62亿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继续实现“双增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高;草原生态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逐步步入良性循环;重点区域土地沙化得到有效防控;初步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和河流生态功能下降趋势,稳定各类自然保护区的面积,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脆弱区农田保护性耕作比重加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农村村屯绿化迈上新台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重要成效;生态灾害发生率有效降低。 

 

                              专栏2  甘肃生态保护与建设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2年
(基准年)

2015年

2020年

    森林生态系统

    森林覆盖率(%)

   11.28

   11.86

  12.58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2.14

   2.27

  2.62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1042.65

   1042.65

  1042.65

    草原生态系统

                    主要指标

  2012年
(基准年)

2015年

2020年

    “三化”草原治理率(%)①

    40

   45

   55

    草原植被盖度(%)

   50.6

  52%—53%

   53%—54%

荒漠生态系统

    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

    6.6

   16.5

     33

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

    自然湿地保护率(%)

    46

    52

     60

    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②

    62.5 

    65

     82

农田生态系统

    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③

    3.8

    4.3

    6.2

城市生态系统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0.02

    35

    40

防治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治理率(%)

     25

     27

    30

保护生物多样性

    陆域自然保护区占陆域面积比率(%)

    22.9

    20

    20

    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

     70

    80

    90

第三章  总体布局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布局

(一)黄河上中游地区

①“三化”草原治理率:指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原治理面积占“三化”草原面积的百分比。

②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指达到预期水质目标重要河湖水功能区占全部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的百分比。

③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指保护性耕作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百分比。

④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指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在自然保护区或其它形式的保护地中受保护的百分比。

1.甘南高原区域

(1)区域范围:包括甘南、临夏两州大部,共13个县(市),区域面积3.5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人口约231万,2012年区域生产总值197亿元。该区域是我国青藏高原东端最大的高原湿地分布区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

(2)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以水源涵养、退化草原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为重点,优先保护草原、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碳汇交易,实施以电代薪,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攻坚相结合,走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之路,建设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2.中部沿黄区域

(1)区域范围:该区域是黄河干流在甘肃境内的主要流经地区,包括兰州市、白银市大部分县(区)及临夏州永靖县,共13个县(区),面积2.9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9%,人口约499万人,2012年区域生产总值1970亿元。该区是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陆桥通道的重要支点,也是全省产业和人口集聚度最高的核心经济区。

(2)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以水土流失防治和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实施黄河上游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沿黄河生态走廊,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黄河干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实施兰州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村庄绿化,优化美化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3.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区域

(1)区域范围:该区域位于泾河、渭河上游,是我国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重点地区,包括庆阳、平凉、定西三市,天水市(部分)及白银市会宁县,共30个县(区),区域面积7.7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8.3%,人口1090万人,2012年区域生产总值1546亿元。

(2)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以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治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坡耕地改造,促进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建设。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加快治理土壤面源污染,推动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实施平凉工业园区排污权交易试点和天水节能量交易试点。

(二)长江上中游地区(南部秦巴山地区)

1.区域范围:该区域地处甘肃“两江一水”流域,包括陇南市全部、天水市(部分)及甘南州迭部县、舟曲县,共11个县(区),区域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8.4%,人口约275万人,2012年区域生产总值254亿元。该区是我国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

2.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推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优先保护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启动实施“两江一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实施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程项目,改善农村生态和生产环境,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持续发展。

(三)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河西内陆河地区)

1.区域范围:该区域包括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及哈尔腾苏干湖水系,涉及酒泉、嘉峪关、张掖(含中牧山丹军马场)、金昌、武威等5市,共19个县(区)。区域总面积24.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58.2%,人口约484万人,2012年区域生产总值1714亿元。该区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的关键区域,也是西北草原荒漠化防治区的核心区。

2.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以水源涵养、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为重点,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三大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北部防风固沙林体系建设,构建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改造农田防护林网,开展村庄绿化,优化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推进实施金昌、酒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开展张掖临泽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第三方治理试点。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

依据《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关于我省限制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方案及国家批复的重点区域生态规划,确定以“三屏四区”,即以黄河上游生态屏障、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河西内陆河上游生态屏障、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和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为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区域,共涉及42个县(市、区),总面积27.4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64.5%。2012年人口926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5.9%,地区生产总值1252亿元、占全省GDP的22%。

(一)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1.概况: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主体,包括甘南州的合作市、夏河县等6县(市),临夏州的临夏县、和政县等4县,总面积33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8%;2012年,区域内总人口15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5.8%,地区生产总值134亿元。

该区位于甘肃省西南部、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多属高寒阴湿气候,是甘肃省草场、林地比较集中的区域,植被茂密,传统牧业比较发达,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其中,黄河在玛曲境内迂回绕行433公里,形成大面积沼泽湿地,是黄河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卓尼、临潭两县林区集中,是洮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2.保护与建设措施: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为重点,大力开展封育保护,加强中幼林抚育,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加快传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轮牧、以草定畜等制度,大力发展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草原综合治理和重点区段沙漠化防治,增强区域水源涵养能力。采取生态补水、退牧还湿、面源污染防控、污染治理等措施,有效恢复与保护高原湿地。加快黑土滩治理。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牧民定居工程,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建设全国重要水源涵养区。

(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1.概况: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白龙江、白水江和西汉水所在长江上游“两江一水”的流域,是我国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包括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康县、宕昌县、西和、礼县7县(区),甘南州迭部县、舟曲县、碌曲县(部分),天水市秦州区和定西市岷县小部分区域。面积3.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6%。2012年,人口为25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9.7%,地区生产总值217亿元。

该区天然植被较好,是甘肃省最大的原始林区。流域内林地8838平方公里,天然草地165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40—57%,林草覆盖率最高的区域达到80%以上。既是甘肃热量和水分条件最好的地区,也是全省最大的天然林区和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为我国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物种基因库。

2.保护与建设措施:以“两江一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继续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综合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工程,扩大新造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减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生态扶贫建设等措施,促进区域动植物资源的繁衍和保护,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健康稳定水平,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三)河西内陆河上游生态屏障

1.概况:该区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祁连山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边缘甘肃省与青海省交界处,东西向绵延约1000公里,宽约200—300公里,总面积约15.8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处于河川水系之间,具有调节气候、增加降水、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高原冰川面积约1970平方公里,储存的水量是三峡水库蓄水量的两倍多。降水和冰雪融水产生的地表径流每年为石羊河、黑河、疏勒河、苏干湖四个内陆河水系提供约75亿立方米的径流量,是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等绿洲的水源基础,维系着近500多万人口、70多万公顷耕地和众多工矿企业的生存,为我国重要冰川、湿地保护地和河西内陆河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

该区包括酒泉市的阿克塞县、肃北县(不包括北部区块)2县,张掖市的肃南县(不包括北部区块)、民乐县、山丹县3县,金昌市的永昌县,武威市的古浪县、天祝县2县,兰州市的永登县(部分)和中牧山丹马场。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4.1%。2012年区域人口166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6.5%,地区生产总值362亿元。

2.保护与建设措施:以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对祁连山区冰川、湿地、森林实施抢救性保护,防止人为生态破坏,实行严格的管制措施,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加快推进祁连山生态补偿试点。按照“南护水源、中兴绿洲、北防风沙”的战略方针,强化祁连山保护区水源涵养,采取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加快中部绿洲节水型社会建设,遏制下游荒漠化,实施石羊河、黑河、疏勒河三大内陆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草原划区轮牧、禁垦和退耕减牧,落实草原奖补,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改善。

(四)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1.概况:陇东地区是我国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极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庆阳市的庆城县、镇原县、环县、华池县4县,平凉市的庄浪县、静宁县2县,白银市的会宁县,定西市的通渭县,天水市的张家川县。面积3.2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7%。2012年区域人口315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2.2%,地区生产总值408亿元。

该区属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降雨偏少,植被稀疏,加之降雨集中,土质疏松,长期侵蚀形成了丘陵沟壑密布的地貌形态,水土流失现象极为严重,环县北部还受到较强风沙危害,生态非常脆弱。

2.保护与建设措施:加快以治沟骨干工程为主体的小流域沟道坝系建设,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采取封山育林、封坡禁牧等措施,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实施坡改梯工程;通过机制和技术创新,实现由传统水土保持向现代水土保持转变,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加大优势能源勘探和开发利用,适度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

1.概况:地处民勤县的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是国家重点生态治理区,面积1.5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2012年人口为24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0.9%,区域生产总值52亿元。该地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东西北三面被腾格里和巴丹吉林两大沙漠包围,降水稀少,日照充足,风沙大,植被以荒漠沙生植被为主。通过实施关井压田、严控地下水开采、规范资源调度,目前石羊河流域生态环境开始改善,地下水位下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生态环境发展形势仍很严峻,须在突出现有生态建设成果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2.保护与建设措施:实施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大力开展封禁保护,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巩固绿洲生态建设成果。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实施生态移民,减轻环境压力。

(六)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

1.概况: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地处河西走廊最西端,库姆塔格沙漠东部边缘,与新疆接壤,总面积2.6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3%。2012年该区人口19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0.7%,区域生产总值78亿元。该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地下水位下降较明显,湿地资源功能减弱,荒漠化面积扩大,生物多样性受到胁迫,风沙危害严重,自然灾害较多,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2.保护与建设措施:以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全面节水、“引哈济党”生态调水工程、结构调整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措施,规范用水秩序,减少水资源无序开发,压减机井灌溉农田面积,控制人工绿洲规模,实现生态修复、生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七)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

1.概况: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地处亚洲中部温带荒漠、极旱荒漠和典型荒漠的交汇处,其荒漠生态系统在整个西北地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范围仅包括肃北北部马鬃山镇,面积3.1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2012年人口约0.5万人。

2.保护与建设措施:保护荒漠植被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禁止在保护区猎杀、非法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建立保护区荒漠生物物种储存基地,保障生物物种安全。加强沙漠化和荒漠化治理,加大沙化和退化土地治理力度,促进区域生态自然修复。

第四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主要任务

一、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

(一)基本措施: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推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力度。对重点地区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开展森林经营,加强新造林地、中幼龄林抚育管理,对低质低效林逐步进行提质改造。加快林木良种培育,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效益。完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严格执行林地和森林“红线”制度,着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完成新造林64.9万公顷(合974万亩),森林抚育经营20万公顷(合300万亩);2016—2020年完成新造林75万公顷(合1125万亩),森林抚育经营50万公顷(合750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专栏3    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重点工程

0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在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林区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继续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对工程区内的395.7万公顷天然林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

02 退耕还林工程
    在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在布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力争使25度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全部退耕还林,15度以上坡耕地部分实现退耕还林。

03 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工程
    遵循自然生态适宜和地域分布规律,继续突出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科学布局的原则,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连片治理。启动实施黑河、泾河、渭河流域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

04 中幼龄林抚育工程
    通过间伐、修枝、割灌等抚育措施,对全省中幼龄林全面开展抚育工作,改善林分结构和林分的卫生状况,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以提高和更好地发挥森林的防护效能和多种效益。到2020年全省完成中幼龄林抚育总任务量133.38万公顷。

05 森林防火工程
    建设甘肃省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实现未来24小时及48小时的森林火灾发生概率预报及林火行为预报发布,重点林区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建设完善的国家、省、市、县(林场)森林防火信息通信系统,使重点治理区域森林防火语音通讯平均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一般治理区域达到85%以上。建设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防控体系,加强专业扑火队伍装备水平,力争当日到达火场扑火灭火率达到98%。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和火案勘察体系。

06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加强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体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灾体系、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和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救灾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防控基础和防控能力。

07 碳汇林业项目
    利用10年时间,在白银市实施碳汇造林项目,营造碳汇林100万亩,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保护和治理草原生态系统

    (一)基本措施:积极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快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强化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实施黑土滩治理。加快退化草原改良进程,实施草田轮作、低产田退耕还草和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积极建设人工草场,加强草原防火。实施以电代薪,推进能源改造。巩固游牧民定居安置工程成果,推进草原畜牧业由自然放牧向饲舍、半饲舍养殖方式转变,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治理“三化”草原面积100万公顷(合1500万亩),建设人工草地10万公顷(合150万亩);2016—2020年治理“三化”草原面积567万公顷(合8500万亩),建设人工草地57万公顷(合850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专栏4    保护和治理草原生态系统重点工程

01 退牧还草工程
    到2020年,将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由现在的22个县扩大到全省草原面积在150万亩以上的所有县市区和沙化严重的县市区,完成草原围栏建设7000万亩,补播改良3000万亩,建设人工饲草基地400万亩,建设舍饲棚圈10万户。

02 退化草原治理改良工程
    到2020年完成飞播牧草100万亩,完成放牧补播牧草2000万亩,机械和人工撒播500万亩。治理黑土滩400万亩。

03 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通过湿地围栏建设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通过退牧还草、草原鼠害防治和沙化草原治理,推进退化草原治理;实施天然林和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开展封山育林;加强草原防火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牧民定居点、实施生态移民等。实现生态环境优良、黄河补水量显著增加、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三大建设目标。

04 草原畜牧业转型工程
    以家庭牧场、养殖合作社为中心发展新型草原畜牧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行草原承包和草原流转制度,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5000个家庭牧场、养殖合作社,推动畜牧业由自然放牧向舍饲圈养、半舍饲圈养方向转变,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步伐。

05 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程
    建立1个省级草原有害生物防控中心,13个市(州)级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站,35个县级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站,8个应急物资储备库。有效完成1亿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控任务。

06 草田轮作及退耕还草工程
    利用间作、套种、复种、轮作倒茬等技术措施,在农区积极推行“草田轮作”;对农区3000多万亩的山地、坡地、边角地、撂荒地等低产田实施退耕还草;对青藏高原边缘农牧交错区、河西走廊北部风沙沿线、黄土高原及陇南山地已垦草原,实施退耕还草。草田轮作牧草种植500万亩,低产田实施退耕还草100万亩,已垦草原实施退耕种草300万亩。

07 草原防火体系建设工程
    在甘南高原、河西走廊、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区的30个县市区。建设5个草原防火指挥服务中心,建立30个县级草原防火站,建立5个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6个国境(省境)防火观测站,组建20个快速机动扑火队伍,年完成防火隔离带建设1.2万公里。充实完善草原防火体系,完善现代草原火灾预警测报和防扑火先进技术,提高作战指挥手段和水平,以保障草原畜牧业经济健康发展。

     三、保护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

(一)基本措施:通过造林种草、合理调配生态用水,增加林草植被;通过设置沙障、砾石压砂等措施固定流动和半流动沙丘;通过保护性耕作、水土保持、配套水源工程建设等措施,减少起沙扬尘。在解决农牧民长远生计的基础上,对生态区位重要、人工难以治理的沙化土地实施封禁保护。加强封禁设施建设,禁止滥樵、滥采、滥牧,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重点推进石羊河、黑河、疏勒河等流域的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和治理,适度发展沙产业。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治理沙化土地45.82万公顷(合687万亩),到2020年治理沙化土地91.64万公顷(合1375万亩)。封禁围栏1.8万公里,重点地段固沙压沙8.4万公顷(合126万亩),实现沙化土地封禁总面积347.25万公顷(合5209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专栏5   保护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重点工程

01 防沙治沙工程
    在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庆阳市、甘南州共8市(州)24个县(市、区)进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91.64万公顷,造林营林49.1万公顷,沙化草原治理39.63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和工程建设淤地坝263座、小型拦蓄工程223处,非生物治沙工程2.92万公顷,沙区生态移民206万人,建设太阳能热水器3.47万座、节能炉3.47万座。

02 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
    在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营造生态林157万亩,封沙(山)育林(草)420万亩,工程治沙44万亩,压减耕地治理64万亩,建设特色林果基地80万亩,设施林业8万亩,林木种苗基地85万亩,梭梭接种肉苁蓉203万亩,推广节水灌溉10万亩。

03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程
    对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5市18个县(市、区)沙漠与绿洲过渡带、严重风蚀沙化地区等沙尘源区以及沙尘路径区内实施严格的封禁保护,对庆阳市环县暂不具备治理条件且人为对生态干扰较大的地区实施严格的封禁保护,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管护用房、瞭望塔,修筑必要的巡护道路,配备瞭望设备和交通、通讯设备,建设固定界碑(桩)和警示宣传标牌。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妥善安置农牧民生产生活。

04 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金昌市、张掖市、武威市3市的永昌县、金川区、肃南县、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等7个县(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民勤盆地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配套工程和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等。通过节水灌溉和合理调配水资源,采取封山(沙)育林草、人工造林、工程治沙等措施,遏制土地沙化,促进生态恢复。

05 武威北部沙区生态屏障建设与保护工程
    在武威北部建设长400公里、宽2—6公里的防风固沙屏障,形成庇护绿洲的风沙隔离带和生态安全屏障,治沙造林100万亩,封沙育林草100万亩,建设10个万亩以上高标准防沙治沙示范点,10个万亩以上封育精品示范点。

06 肃北北部荒漠生态监测工程
    开展生态监测和环境观测,打击偷猎盗猎,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安全。

四、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一)基本措施:切实加强自然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强化湿地保育与管理能力建设,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内陆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优化用水结构,强化水资源管理;在做好尕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建设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支持,力争使黄河首曲湿地晋升为国际重要湿地。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10万公顷(合150万亩);2016—2020年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136万公顷(合204万亩),建设甘南曼日玛大宗胡、兰州三江口、西和晚霞、文县天池、武都东江5处湿地公园。

(三)重点工程:

 

                       专栏6    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工程

01 尕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护区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尕海湿地科学研究,为进一步湿地资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做好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向保护区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有关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等宣传活动,增强了大众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性和意识。

02 黄河首曲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加强黄河首曲32.78万公顷湿地保护。重点对过度利用、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恢复与综合治理,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

03 黄河兰州白银段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初步建立兰州黄河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保护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使黄河湿地环境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进入良性循环,退化的湿地90%以上得到恢复治理。

04 黑河中游湿地恢复与治理工程
    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和污染控制、土地利用方式调整等管理,使整个黑河流域的生态系统朝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保护和改良农田生态系统

(一)基本措施: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倡导并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实施以有机质提升工程、秸秆还田工程、生物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为中心的有机培肥工程建设培肥地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建设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区。扩大梯田面积,加强坡耕地堤岸防护,坡面防护,完善农田林网,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稳步推进盐碱化耕地的治理改造,开展污染土壤调查和治理修复研究。发展节水作物,扩大种植面积。科学规范畜禽养殖业,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尾菜处理和沼气工程,推广循环农业技术,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农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23.3万公顷(合350万亩),保育基本农田376万公顷(合5640万亩),治理盐碱化耕地2万公顷(合30万亩);2016—2020年,农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33.3万公顷(合500万亩),继续推进基本农田保育,治理盐碱化耕地12万公顷(合180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专栏7   保护和改良农田生态系统重点工程

01 植保工程
    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高效防控、绿色植保、统防统治。建设病虫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组建乡村专业机防队或专业化防治合作社,配备大型专业化防控设备。

02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通过坡改梯、林草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等措施,提高土地保水保肥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优化农田生态系统,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03 农田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
    在河西绿洲农业区和陇中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新建70个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总规模210万亩。通过项目建设与辐射带动,2015年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350万亩,2020年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500万亩,有效降低土壤蒸发强度,节约灌溉用水,提高地表覆盖度,控制农田风蚀和荒漠化,增加土壤含水率和提高土壤肥力,控制水土流失,增强农田稳产性能。

04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通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点监测、循环农业示范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加快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措施,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05 梯田建设工程
    把梯田建设作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基本条件的主要途径,到2015年,全省9个市(州)的47个梯田建设重点县共计增加梯田面积250万亩。

06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以河西绿洲灌区、沿黄灌区和陇东塬区为重点,实施基本农田整治,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林网等基础设施配套与土壤培肥措施,优化基本农田设施,提高耕地质量。2015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9.2万公顷;至2020年,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101.3万公顷。

07 农田高效节水工程
    在河西、沿黄及泾渭河流域灌区实施以膜下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技术为主要模式,以管灌、微喷、移动滴灌、注水补灌等技术为补充的农田高效节水工程,注重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使农田高效节水技术的示范推广由2015年的1000万亩发展到2020年的1500万亩,实现“年节水15亿方,增效12亿元”的目标,辅助开展节水技术咨询、培训和相关试验研究。

    六、建设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

(一)基本措施:在全省城市开展绿色住宅区、绿色商业(街、圈)区、绿色工业园(厂)区、绿色公共社区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建设园林化城市。加强园林绿化树种培育改良和苗木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将森林、湿地等作为城镇化建设中重要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绿色校园和森林公园,开展铁路、公路、街道沿线绿化美化,推动绿色城镇化建设。加强城市节能减排监督和环境综合治理,建设低碳城市,提高城市抗灾能力。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建设3座国家级园林城市,7座省级园林城市,全省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25平方米;2020年,国家级园林城市达到5座,省级园林城市达到10座,全省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三)重点工程:

 

                         专栏8   建设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重点工程

01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程
    在经济基础较好、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15个县(市)和30个镇(乡),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地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作为主体形态,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02 兰州新区城市生态建设工程
    在新区北部防风御沙生态屏障建设区建设大型防风固沙林带,控制大田耕种,实施山地育林育草;在中部现代农林业生态产业发展区发展农业和经济林果基地,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在中部产业集群生态防护建设区建设产业园区生态防护林网、中轴水系整治、郊野公园、山体绿化美化;在南部商住休闲生态景观建设区开展湿地公园建设、郊野公园建设、城市公园建设、城区路网绿化、生态中轴水系整治和山体绿化美化。形成“一环、二轴、三网、六带、多点”的生态格局。2015年完成人工造林21.9万亩,封山育林20.2万亩,建成湿地公园1处,郊野公园3处,植物园1处,城市公园8处;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33.2万亩,封山育林20.2万亩,建成湿地公园1处,郊野公园3处,植物园1处,城市公园10处,使新区林木覆盖率达45%以上,建成生态防护体系相对完备,生态景观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宜居、宜业的生态绿城。

03 全省大气污染防治
    促进全省空气质量逐步好转,兰州市优良天数达到300天,金昌市、白银市、临夏州优良天数达到311天,其它城市优良天数达到330天。

    七、防治水土流失

(一)基本措施:在黄河流域兴修梯田,建设淤地坝,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综合治理,开展重大水库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在长江流域将治沟与治坡结合,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继续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在内陆河流域,加强对森林、草原的封育保护和改良更新,提高质量,扩大水源涵养林面积,营造防护林网,实行轮封轮牧。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6万公顷(合1164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率将达到27%;到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76万公顷(合1314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率将达到30%。

(三)重点工程:

 

                                 专栏9   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工程

01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坡改梯、造林种草、封禁治理、小型水保工程建设和田间道路建设等。

02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
    以坡改梯为重点,将梯田与道路、截排水沟、水窖、林草等措施相结合,突出生态清洁和精品示范小流域建设,实施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河道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等,提高治理成效。

03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地质灾害排查详查、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完善144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兰州—陇南国家级、天水—临夏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对830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居民点实施搬迁避让,对369处险情大型、特大型,且不宜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建设省、市、县三级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推进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和防治技术研究。

04 董志塬区固沟保塬工程
    通过“塬面径流调控、坡面生态治理、沟道水沙集蓄”,实施径流调控,开展塬区土地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有效控制塬面萎缩,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总治理任务7357平方公里。

05 陇东、陇中煤矿损毁区复垦工程
    在庆阳市宁县、庆城、正宁、镇原、合水、环县,平凉市华亭、崇信,白银市平川区和兰州市红古区、七里河区,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采煤塌陷、挖损和矸石、粉煤灰等压占土地进行复垦,平整土地,客土覆盖,修缮道路,植树种草,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任务量0.3万公顷。

06 资源枯竭城市矿山环境治理
    对酒泉玉门、白银、兰州红古、金昌等资源枯竭城市矿山环境实施分期治理。

   八、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一)基本措施:开展封山(沙)育林、植树造林种草,修建淤地坝,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河道整治,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建设,健全机构,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推动农村能源改造,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转变种植业、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退化草原、湿地治理。开展渭河上游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推进实施祁连山生态补偿。

(二)综合布局:祁连山水源涵养综合治理区、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区、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区、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区、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区。

(三)重点工程:

 

                           专栏10  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01 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林地保护和建设工程、草地保护和建设工程、湿地保护和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冰川环境保护工程、生态保护支撑工程、科技支撑项目等,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02 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工程
    通过水土保持及土地整治、森林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等措施,加大水土流失以及荒漠化严重地区综合治理力度。

03 “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生态保护工程、生态恢复与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工程、生态监测与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恢复林草植被、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转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加快“两江一水”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建设目标。

04 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涵养工程、植被保护与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泥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以及扶贫开发工  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综合防护体系,提升水源涵养能力,遏制水土流失,从根本上缓解渭河源区生态恶化趋势,促进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05 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保障工程、灌区节水改造、生态建设与水资源保护等,实现民勤盆地地下水位持续回升,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九、保护生物多样性

(一)基本措施:加强科学研究,对重点区域、重点濒危物种进行本底调查,摸清家底,识别威胁。加强白水江、尖山、裕河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建成全省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加强对大熊猫、金丝猴、雪豹、藏野驴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实施甘肃鼹、灰冠鸦雀等狭域分布小物种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通过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稳定、恢复和壮大庙台槭种群数量,强化对滥采滥挖红豆杉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极小种群植物保护。加强林业、农业等优质种质资源的收集。稳定保护区规模。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不低于2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0%,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50%;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稳定在全省国土面积的20%左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90%,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60%。

(三)重点工程:

 

                           专栏11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01 草原生态保护区建设
    建立黑河流域中上游湿地草原生态等7个保护区。

02 渔业生态保护区建设
    建设渔业生态保护区15处。其中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4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0处。

03 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全省现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科研人才,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尤其提高生态与资源环境的监测、巡护与科研能力,以适应新形势。

04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极小种群物种拯救工程
    对野外生存繁衍困难的物种采取必要的人工拯救措施。建设人工种群保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基因库。促进对庙台槭、红豆杉等极小种群植物的保护。

05 生物遗传资源库和生物多样性展示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甘南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展示基地,重点保护、保存和培育优异生物遗传资源。

06 防治外来入侵物种专项工程
    开展定点监测,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加强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检验检疫能力建设。

   十、保护和修复水环境

(一)基本措施: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上游汇水区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加大位于城镇水源地范围内工业企业、地下油管的污染治理,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调查和污染防治;加大制浆造纸、印染、食品加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治理力度,提高工业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快黄河干流、泾河、渭河、湟水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进程;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优化水资源调配,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划定地下水一般超采区、严重超采区、禁采区,开展超采区治理项目与行动,实行水量、水位双控制,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逐步修复被污染的地下水。

(二)重点工程:

 

                           专栏12  保护和修复水环境重点工程

0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整治兰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兰州市红古区饮用水水源地、兰州市榆中县饮用水水源地、庆阳市环县饮用水水源地、定西市通渭县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实施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至2015年末,县级以上及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有所缓解,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95%达标。

02 黄河上游防洪治理工程
    对黄河干流沿线甘南、临夏、白银、兰州等4个市州15个县区的重点河段进行防洪治理,治理河长260.2km,建设堤防338.6km。

03 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以泾河、渭河、湟水河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沿黄工业企业、兰州市饮水安全和陇东煤化工能源基地的环境风险防控,到2015年,重点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确保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流域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黄河干流兰州段水质保持Ⅲ类,渭河、泾河水质明显改善。

04 重点矿区地下水治理工程
    治理和修复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形成的地下水污染破坏。同时实施渣场整治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滑坡治理工程、泥石流治理工程、尾矿治理及废水综合利用工程和回填工程,开展59座矿山(或矿区)恢复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渣场整治面积0667万公顷,土地复垦绿化面积2.1196万公顷。

05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敦煌市、肃北县和阿克塞县,沙化土地面积570.7万公顷。工程以水权制度建设和规范水资源利用秩序为核心,以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为主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实施节水改造工程、引哈济党工程、月牙泉恢复工程、敦煌市地下水源地转换工程、河道恢复与归束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桥子湿地生态引水工程等,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效益和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保护绿洲,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敦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06 河西走廊内陆河区地下水超采治理
    争取国家批准实施《甘肃省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对河西走廊地下水超采进行全面治理。

    十一、强化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

(一)基本措施:人工增雨(雪),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促进地表绿地增加和森林生长,改善水环境;增加山区冰川面积,增加流域、水库容量进而促进对周边地区气候的微调节,净化大气,促进大气碳循环,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维系生物多样性;通过人工防雹和泥石流等灾害预报预警,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二)重点工程:

 

                            专栏13  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重点工程

01 西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飞机和地面作业、作业保障和指挥、观测、试验示范、技术支撑等构成的人影作业体系,为国家西北区域生态安全、山区冰川、流域来水、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等提供有效保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机作业能力建设、飞机作业保障基地建设、人影作业指挥业务系统建设、地面人影作业能力建设、观测系统建设、效果检验外场试验区建设6个方面。本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正常业务运行后,将形成更加科学、统一协调的人工增雨作业体系,可有效提高甘肃省人工增雨作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地区的人工增雨作业将达到全年不间断、空地立体、高密度、跨区域科学作业的要求。

02 祁连山人工增雨(雪)体系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增雨作业系统、人工增雨监测系统、人影作业决策指挥系统、人影作业效果评估系统、人影信息传输与运行保障系统等。工程建设可使祁连山区域现行孤立分散、小面积、短时段的人工增雨(雪)作业转变为科学化、集成化、规模化作业工程体系,实现为河西地区增加10%—15%的降水,每年可增加降水约7亿立方米的总体目标,有效缓解区域水资源紧缺的矛盾,为工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奠定水资源基础。

    十二、加强生态建设的科技支撑

(一)基本措施:建立生态建设科技支撑项目专项基金,保障生态建设科技经费投入的稳定。实施知识创新驱动战略工程,鼓励生态建设科技研发,加大对生态建设科技攻关的扶持奖励,鼓励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之路。尝试推行生态建设科技项目招投标制度等一系列新规新政,促进生态建设科技需求的实现和转化。

(二)主要任务:围绕甘肃生态环境建设重大科技需求,整合科技资源,开展西北内陆河流域生态水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黑河流域生态水文与流域科学重点实验室、兰白经济圈大气—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等平台建设,大力开展生态科技创新工程建设。推进绿洲区灌溉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应用示范,开展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治理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示范以及兰白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推广,促进节水旱作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平庆煤化工基地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的转化应用,实施草原水源涵养功能保护与恢复技术、草场保护及高效利用技术推广。

十三、实施生态扶贫和生态移民

(一)基本措施:加强贫困地区生态扶贫力度,发展生态旅游业,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特色经济,加强劳动力培训,调整农村贫困人口收入结构,保障贫困人口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减轻生态保护压力;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推进重点生态保护区域的生态移民,实施牧民定居安置,结合实施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改善环境,平衡生态。继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重点工程:

 

                                专栏14  实施生态扶贫和生态移民重点工程

01 易地扶贫搬迁
    对生活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水土资源匮乏、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就地脱贫无望的农牧民,在水源涵养林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沙沿线受荒漠化威胁严重地区、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牧民以及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地区且需要避险搬迁的农牧民进行易地搬迁,共6万户约30万人。

02 引洮供水二期工程
    工程设计调水量3.13亿立方米,受益区包括定西、白银、天水、平凉4市的安定、陇西、通渭、会宁、武山、甘谷、秦安、静宁8县区,受益人口268万人,发展灌溉面积29.2万亩。

03 白龙江调水工程
    从迭部县境内的白龙江干流自流引水至庆阳市西峰区,解决天水、平凉和庆阳3市缺水问题,工程设计年调水量9.6亿立方米,输水线路全长462公里,沿线规划新建调蓄水库供水。

04 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
    工程从平川区水泉镇园洞闸黄河右岸取水,布设总干渠1条、干渠3条、分干渠4条,年总取水量1.28亿立方米,发展灌溉面积36万亩,建成后直接受益人口26.5万人,其中安置扶贫开发人口14.75万人。

05 生态文明试点及先行示范区建设工程
    在张掖市、陇南市、甘南州、定西市、永靖县、渭源县、天祝县继续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和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06 贫困村整村推进和富民产业发展
    通过梯田、水地、引水工程、人畜饮水、村组道路硬化、沼气池等设施建设,结合推广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高原夏菜、枸杞大枣、舍饲养殖等特色产业,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对2500个贫困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建设,解决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贫困地区的发展问题。

07 美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从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中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重点村旅游接待条件,发展乡村旅游、带动重点村脱贫致富。至2020年分两批完成464个村的建设任务。

08 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开展农民生产技能培训、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农民合作社发展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09 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在永昌县、凉州区、天祝县、甘州区、舟曲县、碌曲县、东乡县、崇信县、两当县等9个县区实施农村小水电代燃料项目14个(两当县为整县推进县,建设2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解决5万户、25万人的生活用能问题,更好地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十四、推进生态保护建设示范区建设

(一)基本思路:针对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形势、存在问题等,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选择具备一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经验、未曾发生过生态破坏事件、具有积极建设意愿的市县建设甘肃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展示生态保护与建设成就,总结升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发挥其对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示范内容:

1.规划实施示范: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保障、规划编制的利益相关方参与性保障、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划实施的连续性保障、规划编制符合科学的调整机制和程序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示范。

2.制度建设示范:生态保护与建设市县级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有关行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机制,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运行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度,生态保护与建设监管及综合执法制度等。

3.投入机制示范:政府各渠道投资的统筹以协调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机制、创新建设投入和运行管理模式等。

4.科技支撑示范:生态保护与建设模式和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科技手段、技术措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序幕设计、施工、管理的科技支撑制度,基层科技推广队伍和能力建设等。

(三)区域选择:

1.临夏州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

生态系统示范类型:复合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重点示范内容: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示范,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制度示范,库区和重要水源地生态保护示范,林木种苗产业发展体制示范。

2.陇南康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生态系统示范类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重点示范内容:森林资源保护示范,生态经济林产业建设示范,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林下经济建设示范,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林业生态建设多元化投入典型示范。

3.庆阳环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生态系统示范类型:农田、荒漠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重点示范内容:黄土高原地区土地沙化治理示范,石油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示范,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苗林结合培育生态造林示范,县级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示范。

4.武威民勤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所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生态系统示范类型:荒漠生态系统类型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重点示范内容:重点风沙口综合治理示范,典型治沙技术示范,水资源合理利用及节水灌溉产业示范,节水农业发展示范,沙产业开发示范,治沙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示范。

第五章  生态屏障典型试验区建设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确保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生态屏障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规划选定我省不同生态区位、不同资源环境禀赋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典型试验区,加快先行先试,创新方式方法,试验有效做法,提升生态建设层次和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在全国同类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中推广应用,为国家生态战略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一、建设目标

通过典型试验区建设,使区域内生态系统得以有效保护,生态保护建设和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完善政策机制,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水平。

二、试验任务

在开展常规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的同时,以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先期试验重点。之后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生态服务价值评价、分类差异化考核等制度建设,以及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机制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力争取得重要突破。探索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建设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投融资多元化渠道,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资源环境离任审计等制度。

三、试验区布局

依据《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从河西内陆河地区、中部沿黄河地区、甘南高原地区、南部秦巴山地区和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五大区域中,依次确定永昌县、永靖县、玛曲县、徽县和庆城县为生态屏障典型试验区建设县。

(一)永昌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河西内陆河地区

试验重点:探索建立跨区域(东大河)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区域生态补偿联动机制,探索推行水权交易制度等。具体包括:

1.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严格的水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制,确保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规定标准;对跨县区河流水体,以及功能区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控制的区域,在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的前提下,由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2.探索推进市场化生态补偿进程。尽快建立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的市场交易机制,积极培育水资源使用权、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的交易市场,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产业,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

3.探讨生态补偿综合管理的实现方式。搭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政府管理平台,建立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专项资金,保障跨行政区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资金。

重点工程:金昌水资源利用生态补偿试点工程。拟申报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通过项目实施探索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基本成果。

(二)永靖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中部沿黄地区

试验重点:库区、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包括:

1.统一规范水源地水资源执法管理。协调水源地与下游地区的水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跨行政区域的水资源保护执法主体,明确责权,加强保护与治理。

2.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多元补偿机制。以享用水资源保护成果的个人和以水源为销售对象的自来水公司为补偿主体,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以为保护水源地牺牲发展机会并投入人力、物力的各级政府和居民为补偿对象,探索推进纵向财政转移支付、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场化筹集为一体的补偿方式。

3.制定测算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核算,研究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标准体系。

此外,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探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培育发展生态文化的机制体制。探索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湿地生态文化和宜居村镇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重点工程:刘家峡水源地生态保护与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试点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内容重要包括保护库区生态、发展库区旅游、建设生态农业、实施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等。

(三)玛曲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甘南高原地区

试验重点:财政转移支付、资源费征收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试验。包括:

1.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全面评价周边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对江河源区生态环境破坏或因实施功能区划调整、范围调整带来的生态损失,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合理引导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周边地区对水源补给区的压力。

2.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差别化的绿色GDP评价考核制度,加大技术、项目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农牧村、林区群众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和循环经济,探索推进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转型模式,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生产力布局,发展民族特色产业。

重点工程:甘南高原牧区生态保护与循环经济发展试验示范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畜牧业转型发展、草原生态保护、牧区能源建设、产业一体化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责任制管理、地方发展的绿色GDP考核等。

(四)徽县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南部秦巴山地区

试验重点: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包括:

1.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应用战略环评对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价值规律,确定生物资源的价值构成,构建差别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

2.积极探索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文明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试验等。

重点工程:陇南经济林产业体系建设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银杏和花椒等特色经济林营造、产品深加工、服务贸易、经济林产业化扶持制度建设等,通过壮大特色经济林产业优势,减轻对自然生态及其资源的压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五)庆城典型试验区

所在区域: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

试验重点:探索发展节能环保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制度;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区污染综合治理及旱作农业试验;废弃矿点、厂区的复垦和生态修复;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保证金制度并与矿产资源开发许可证制度挂钩,明确资源开发者的生态修复责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履行生态修复补偿义务,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重点工程:庆阳市重点矿区生态恢复与治理专项工程。拟申请国家立项,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庆城县境内长庆油田废弃矿点和废弃厂区实施生态整治、作业矿区(点)的生态保护设施建设、污染矿区(点)的治理恢复、生态修复责任制建设等。

四、协调保障

加强组织协调。由省生态屏障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在规划制定、政策争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向对口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和落实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的配合联动,推进典型试验区建设任务全面实施。相关市州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省市县分级负责、各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拓展筹资渠道。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整合力度,着力增加投入。整合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生态建设资金集中投入,全面推进典型试验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活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建设,运用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工商和民间资金投入。

注重科技支撑。与中科院寒旱所、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作,进一步发挥高校等科研机构的科技支撑作用,开展试验区建设有关课题和具体技术研究,解决试验区建设技术难题、提高科技含量和建设质量。

强化考核评价。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各典型试验区生态补偿等试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确定补偿机制各项内容。加快建立生态补偿试点考核评价体系,为全面完成试验区建设任务提供保障。

五、试验成果

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试验、技术研发试验和发展模式试验三大主题,以课题试验研究为支撑,总结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的成功经验,凝练成功模式,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应用推广。

 

                                           专栏15  典型试验区试验课题

01 体制机制创新试验
    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资源监管制度建设试验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修复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监测评价建设试验
    森林经营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资源市场配置和调控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建设财税金融扶持制度建设试验
    水权交易制度建设试验
    适应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建设试验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试验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设试验
    探索差别化的绿色GDP评价考核制度建设试验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验
    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建设试验

02 技术研发试验
    沙化土地治理技术试验
    重点风沙口治理技术试验
    干旱造林技术试验
    沙生灌木繁育试验
    寒区冻融侵蚀防治试验
    高寒区沙化草原治理试验
    高寒湿地恢复改良试验
    陡坡山区水土保持试验
    干旱区利用自然降水节水灌溉试验
    农田生态系统改良试验
    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验

03 发展模式试验
    甘南高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模式试验
    河西内陆河流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试验
    推进生态资源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试验
    特色农业、生态文化集合新型小城镇建设模式试验
    黄土高原旱作农业发展模式试验

第六章  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生态保护和建设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需要林业、农业、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通力协作和参与。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实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责任制。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强化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同步联动,确保工程实施,做好规划落实,发挥预期效益。

二、加强政策扶持,拓宽资金渠道

请求中央加大对甘肃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使用生态建设资金,增加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资金投入的整体效益;开展金融支持,完善扶贫贴息贷款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生态建设;进一步优惠投资政策,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州)级配套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逐步提高水土流失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工程的投资标准;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争取提高补助标准;深化对口帮扶,拓宽帮扶合作领域,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基层倾斜,促进民生改善和民智提升,支持国内慈善事业团体开展生态环保、扶贫开发等公益活动。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努力拓宽甘肃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加快生态立法,促进依法治理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完善法规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甘肃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市容整治、水资源和森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工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大对森林、农田、河湖湿地等生态和环境资源污染破坏的违法责任追究,鼓励社会组织、公民对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明确要保护的饮用水源地、森林、湿地、耕地等生态“红线”的法律地位,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环境监督有章可循,使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公开、公正、严厉的惩处,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治理成效

围绕甘肃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整合科技资源,大力实施生态科技创新工程。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大力发展绿色科技,发展绿色产业体系。支持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推动环保科技的运用。积极建设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技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实现科技资源信息交流共享,加快科技转化步伐,提高转化率。依靠科技,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

五、强化生态监测,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对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的监测力度,健全监测机构,完善监测体系,规范技术标准,强化监测职能,推动和提高生态预警能力。研究制定不同区域科学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提高生态保护建设指标的权重,加强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生态产品提供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定期发布量化评价考核情况。

六、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媒介,加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生态意识,营造爱护、建设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植树节、爱鸟周、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湿地日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关注度。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作为普及生态知识的重要阵地,提高社会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