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交易编号:LJYGC20180510
临泽县新华镇宣威村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甘村人居组[201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内容为:临泽县新华镇宣威村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总投资约230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40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专项资金,已到位。
1.4 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新华镇宣威村。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除投标报名外,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履行请假手续后,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 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及项目发生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投标项目部成立批文及组成人员名单和证件。
3.4资格预审时投标人须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现场勘察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 10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 14 日17时0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www.lzjyzx.cn)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报投标人名称、资质、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上传附件不全,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 网上报名后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6、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可直接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7、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工作日17:00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帐户(保证金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临泽支行,账号:663303051660600010,行号:313827450106)。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投标(竞买)人必须将投标(竞买)项目名称及标段(包)在用途栏注明,若因投标(竞买)项目名称及标段(包)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投标(竞买)保证金是否到帐和网银查询不到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将导致无效投标,后果由投标(竞买)人负责。)
8、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临泽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同步发布。
9、监管机构:中共临泽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光军
联系电话:13359369688
招标人:临泽县新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应磊 联系电话:1380936865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瑞国 联系电话:1889369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