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西峪镇上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西和县西峪镇上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已由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18】13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受西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 工程名称:西和县西峪镇上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
1.2 建设地点:西和县西峪镇上坪村
1.3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71.3平方米,厕所13平方米,硬化面积1703.67平方米。 挡土墙121米,城墙垛子100米,绿地面积170.64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健身器材1套,露天舞台1处,入口景观石1座,树池12个,垃圾箱3个,篮球架子1副等。
1.4 资金来源:2018 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
1.5 工程总投资:16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38.3万元。
1.6 计划工期:2018 年 06 月 5日至 2018 年 12 月 1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房建或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8 年 05月 10日 17 时至 2018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在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09室)报名。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证明文件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盖,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18 年 05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4.2 获 取 地 点 :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09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30日10时 00分。
5.2 递交地点: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11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http://www.gsei.com.cn/Index.html)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地址: 西和县广电大厦
联系人:王东育
联系电话:153931942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09室
联系人:石仁杰
联系电话:18919221348
2018 年 0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