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水资源监测和调度管理系统一变更工程
日期:2018-05-14  来源:

甘肃省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水资源监测和调度管理系统一变更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条件

甘肃省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水资源监测和调度管理系统一变更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8]6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投资比例为8:2,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省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水资源监测和调度管理系统一变更工程在疏勒河河道新建四座长喉槽量水堰,建筑级别为5级,其中:1#、2#量水堰设计流量为31.7m3/s,3#量水堰设计流量为36.5m3/s,4#量水堰设计流量为34.5m3/s,1#~4#量水堰设计最低测流流量为2m3/s。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具体如下:

新建1#、2#、3#、4#量水堰。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三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1.1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提供银行出具的拟投入本工程流动资金证明原件(额度为不少于招标控制价的30%)。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资质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提供由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年5月19日00:00时至5月23日24:00分,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

4.3投标人在省水利厅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于2018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在招标人的监督下核查身份并递交报名资料,否则报名无效。在2018年5月23日17:30以后递交报名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4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经理)、网上报名成功后截图(省水利厅、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均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流动资金证明、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拟参加本项目的主要成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的资格证书、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须携带原件。报名时上述人员须全部到场核验身份,否则不予受理。

4.5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上交易信息平台中标公示截图),必须是可查询的证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的,视为伪造,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勘察,招标人给予配合,勘察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召开招标预备会,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

公告期: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3日。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8.2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及缴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系统自动生成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6月7日下午17:00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

地址:敦煌市党河西路428号

联系人:肖海邦       康建琴

电话:13993711351   18293701658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联系人:赵继瑞

联系电话:15095430070

电子邮箱:873384874@qq.com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