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粮食市93号家属区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日期:2018-05-21  来源: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粮食市93号家属区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家属区内供暖二级管网进行改造,并进行分户改造,概算为120万元。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洮县。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615日,竣工日期为2018715日,工期3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四) 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五)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六)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一份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并单独密封。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携带资料:联系人资料(姓名、电话、邮箱)、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

3、报名成功后缴纳500元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六、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8521日至2018526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521日至2018526日。  

(三)获取方法:报名成功后邮件发放。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6111000分,地点为兰州市铁路局虹云宾馆4楼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施工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采购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采购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户名: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帐号:84618091431000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国剑 

   话:1810932151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桑瑞谦

   话: 0931-887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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