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做好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质量,现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理工大学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遴选范围和内容
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服务。
二、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的企业;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企业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企业;
2. 具备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投入兰州理工大学招标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应至少为3人,学校的招标代理业务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人须在代理机构从事招标工作一年以上;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6年 1月 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非正常营业状态;
6、2016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招标代理的良好业绩。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徐老师
联系电话:2975010
报名地址: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8#楼420室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及报名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库中的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最近6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情况);
4、代理机构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资料;
5、证明投标人2016年 1月 1日以来招标采购业绩良好的证明资料;
6、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代理业务申请书(不限格式)
以上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1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法同步提供原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具备可通过互联网核查验证的条件。
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