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日期:2018-05-21  来源:

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做好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质量,现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理工大学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遴选范围和内容

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服务。

二、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的企业;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企业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企业;

2. 具备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投入兰州理工大学招标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应至少为3人,学校的招标代理业务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人须在代理机构从事招标工作一年以上;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6 1 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非正常营业状态;

62016 11日以来,具有招标代理的良好业绩。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522日至6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徐老师

联系电话:2975010

报名地址: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8#420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及报名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库中的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最近6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情况);

4、代理机构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资料;

5、证明投标人2016 1 1日以来招标采购业绩良好的证明资料;

6、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代理业务申请书(不限格式)

以上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1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法同步提供原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具备可通过互联网核查验证的条件。

 

                       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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