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机械设备及车辆保险统保项目
日期:2018-05-23  来源:

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机械设备及车辆

保险统保项目

招标编号:GZ1805166-GSSLZG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委托,对兰州局使用的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商业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全局使用的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商业保险,车辆及设备共计246台(套)。其中车辆商业保险包括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座位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发动机自燃险、车损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机械设备保险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设立在甘肃的省级保险机构,须取得交强险经营资格且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复印件);

    4.在甘肃省内保险分支机构设置较全具备完善的服务水平、雄厚的技术实力、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充足的偿付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

三、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2.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保险服务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车辆及设备保险招标的保险服务期为一年,择优确定2家保险公司为本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2.投标单位在甘肃省境内具备完备的网络机构,并经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必须成立团队全权负责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所有机械设备及车辆保险的投保和理赔业务,避免给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具有充足的保险偿付能力、单起事故的自主偿付权限是否在同行业中最高;具有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善后处理资金的先期垫付能力;

    5.保险费率严格执行保监委规定的费率,在公司权限范围内实行最大优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8524日至20185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 报名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 (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151506室。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开标前三日向甘肃省招标中心完成支付,逾期支付或未支付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 保证金支付方式:现金或电汇。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613日上午93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17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51506

    邮政编码: 730030

        话:(09312909715       联 系 人: 赵健卿

 

                        

                      甘肃省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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