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石堡镇斜坡村、石堡镇张河村、洛峪镇新民村、姜席镇富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西和县石堡镇斜坡村、石堡镇张河村、洛峪镇新民村、姜席镇富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18】201、202、204、20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受西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 工程名称:西和县石堡镇斜坡村、石堡镇张河村、洛峪镇新民村、姜席镇富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西和县石堡镇斜坡村、石堡镇张河村、洛峪镇新民村、姜席镇富沟村
1.3 建设规模:西和县石堡镇斜坡村:0.18m厚C25砼硬化广场面积558.2㎡;绿化面积(含树池)68㎡;钢筋混凝土小凉亭一处建筑面积16㎡;1.2m高钢骨架仿木纹栏杆60m等。西和县石堡镇张河村:0.18m厚C25砼硬化广场面积426㎡;绿化面积(含树池)200.2㎡;原有五保家园改造面积200㎡(改造内容为:旧琉璃瓦屋面铲除,更换为灰筒瓦屋面,整个屋面用4㎜防水卷材加固及内外墙粉刷)等。洛峪镇新民村:0.18m厚C25砼硬化广场面积1004.24㎡;绿化面积(含砼道牙石)758㎡;石砌挡土墙30m;混凝土仿木纹休闲坐凳4处;青砖树池3处;青砖长城强30m等。姜席镇富沟村:0.18m厚C25砼硬化广场面积667.85㎡;绿化面积(含砼道牙石)202.42㎡;钢骨架假山驳岸108㎡;石砌挡土墙27m,青砖长城强27m;防腐木花架9m;混凝土仿木纹休闲坐凳7处等。
1.4 资金来源:2018年农村文化广场建设专项资金。
1.5 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75.13万元。
1.6 计划工期:2018年 7月 1 日至2018年 11月 1日,总工期 120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房建或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6月4日17时至2018年6月8日17时在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09室)报名。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证明文件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盖,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18年6月11日09时00分至2018年6月15日09时00分。
4.2 获取地点: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09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4时30分。
5.2 递交地点: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11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http://www.gsei.com.cn/Index.html)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地 址:西和县广电大厦
联 系 人:王东育
联系电话:0939-6621952
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 址:天水市经济开发区东十里工业园区腾跃办公楼209室
联 系 人:石仁杰
联系电话:18919221348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