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暂估材料(灯具、钢制散热器、成品铁柜、外墙乳胶漆)材料采购,(成品隔断)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暂估材料(灯具、钢制散热器、成品铁柜、外墙乳胶漆)材料采购,(成品隔断)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地址:兰州市和平镇财经大学校内
3.招标人: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灯具,第二标段钢铝复合散热器
第三标段外墙乳胶漆,第四标段成品隔断)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及范围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范围 |
第一标段 |
灯具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小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暂估价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灯具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LED灯具、安全出口灯、诱导灯等材料的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第二标段 |
钢铝复合 散热器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小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的供货范围包括钢铝复合散热器的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第三标段 |
外墙 乳胶漆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小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外墙乳胶漆的制造、合格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第四标段 |
成品 隔断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小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成平隔断的供货范围包括成品隔断的制造、装配、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2.供货周期: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货物供货安排应满足招标人所规定的完成货物节点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按工程进度进行调整);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灯具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2. 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照明灯具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 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生产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5. 投标人在兰州本地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钢铝复合散热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照明灯具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生产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产品必须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外墙乳胶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照明灯具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生产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在兰州本地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成品隔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照明灯具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生产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在兰州本地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须知.
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法人信息、授权人信息、联系方式及电子信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泽华
电 话:1595960009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 系 人:白彩莲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邮 箱:1300487645@qq.com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