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玛曲县2018年第二批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曲县2018年第二批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已由玛曲县交通运输局玛交运发【2018】99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玛曲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全额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曲县。
2.2建设单位:玛曲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2.3概况:玛曲县2018年第二批自然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涉及全县17个自然村,建设里程148.525公里。工程参照交通部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甘公发〔2006〕56号)进行设计,本公路工程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20km/h,公路路基宽为5.5m,路面与路基同宽,全线新建涵洞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25,路面结构形式采用砂砾路面,砂砾路面采用15cm天然砂砾面层。根据规范要求及实际需求,设置平面交叉、交通标志牌及安全设施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除去钢波纹管涵)
2.5计划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判断是否满足。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8合同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0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段号 |
里程(公里)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玛曲县尼玛镇秀玛村道至哇玛七组 玛曲县尼玛镇玛河路至贡玛三组 玛曲县齐哈玛乡国庆村至国庆二组 玛曲县齐哈玛乡国庆村至国庆八组 |
第一标段 |
12.54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2 |
玛曲县欧拉乡曲合村至曲合二组 |
第二标段 |
15.833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3 |
玛曲县欧拉乡曲合村至曲合一组 玛曲县欧拉乡玛沁路至达尔庆一组 |
第三标段 |
11.577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4 |
玛曲县欧拉乡玛河路至柯庆二组 玛曲县欧拉乡欧强村道至欧强四组 玛曲县欧拉乡黄曼路K4至欧强一组 |
第四标段 |
11.065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5 |
玛曲县欧拉乡哇合村至哇合二组 |
第五标段 |
11.01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6 |
玛曲县木西合乡西合六组K2+000-K17+231 |
第六标段 |
15.231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7 |
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一组至木拉四组 |
第七标段 |
18.32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8 |
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一组至木拉五组 |
第八标段 |
24.429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9 |
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一组至木拉六组 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村道至木拉三组 |
第九标段 |
16.437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10 |
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一组至木拉七组 |
第十标段 |
12.083 |
施工图所有内容 (除去钢波纹管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担任过两条同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 及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及以上安全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凡是受到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3.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所缴纳税款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投标人风险自行考虑。
3.73.5投标单位需提供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8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应配备不同的施工班组人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 8日 00 时 00 分 至2018年6月 12 日 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nggzyjy.gov.cn /)“县市交易中心网上服务平台”中登录“玛曲县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平台”上注册,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登记好联系方式、 邮箱、投标人网上信息不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费用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nggzyjy.gov.cn )玛曲县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nggzyjy.gov.cn)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8.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网银或转帐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网银或转帐必须明确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转账、网银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未按规定期限办理保证金事宜或保证金未汇入到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或汇款时未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一切责任自行承担,后果自负。
8.2、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3、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8.4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伍万元整(¥50000元人民币)第三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人民币)第四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人民币)第五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人民币)第六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人民币)第七标段:伍万元整(¥50000元人民币)第八标段柒万元整(¥70000元人民币)第九标段:伍万元整(¥50000元人民币)第十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人民币)
开户单位: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玛曲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帐号:8000 3012 2000 0381 21
9. 监督单位:
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监督科
监督电话:0941-6127004
11.招标人:玛曲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地址:玛曲县玛扣路2号
联系人:孙国栋
电话:0941-6121004
邮政编码:747300
1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郭永生 李鹏
电话:18093177762 18198005034
传真:0931-8399325转605
邮编:730000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8年6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