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程
日期:2018-06-15  来源:

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棚户区(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榆中县人民政府以榆政公[2017]13号、榆政发[2018]8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名称: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程

1.2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太平沟社

1.3工程规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和平镇和平村太平沟社大约100,户均500㎡,共计约50000㎡。

1.4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1.5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10万元

1.6资金来源:政府贷款资金

1.7计划总工期:17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0710

计划竣工日期:20181231日。

1.8工程质量:合格

1.9招标范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和平镇和平村太平沟社大约100,户均500㎡,共计约50000㎡的拆迁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注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等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615日至201806199:00-11:3014:00-17:00(节假日不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C171701室。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7060900分前(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C171701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070609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用信封密封带至开标现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9345070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五里铺万商国际C1701

联 系 人:尹媛

联系电话:(09314801941  1810948605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