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原县公安局殷家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镇发改发【2018】53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1号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64.7平方米,2号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64.7平方米,新建电动大门1座,硬化混凝土院坪554.65平方米,拆除砖混平房316.5平方米,修建砖围墙97.32米,透视围墙24.35米,埋设室外给水管道71米,修建给水检查井2座,室外消火栓一套,埋设污水管道105米,修建污水检查井5座,新建9立方米化粪池一座,修建甲型隔油池一座,修建地沟10米,敷设低压电缆126米,电力手孔井1座,弱电管线88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盏。招标控制价:1383400.00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殷家城派出所院内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3)检察院出具的近两个月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 6月 27日(8:30时至12时,14:30时至17时)。
6、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7、报名地点: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2-4-502室)
8、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开标时间:7月13日09时30分
8.2开标地点:庆阳市宏德宾馆六楼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名: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6623 0107 9811 2000 10
缴纳期限:2018年7月11日17时之前到账,未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未按时缴纳进入系统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指系统到账时间)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招 标 人:镇原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镇原县城西区
联系人: 寇娟娟
联系电话:1391961156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2-4-502室
联系人:哈苗苗
联系电话:0934-4161619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