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兰州高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2018]2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兰州高新区
3、招标内容:
序号 |
车辆名称 |
数量 |
参数 |
1 |
8吨洗扫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1吨路面养护车 |
2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5吨吸粪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不锈钢果皮箱 |
200个 |
详见招标文件 |
4、预算金额:164.2万元
5、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含果皮箱安装)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及验收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日,每日09:00至12:0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唯一授权书、近三年(2015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须将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留代理机构存档,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验。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二开标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55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6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至开标现场。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
地 址: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生物产业园
联 系 人:梁严虎
电 话:1360939513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
联 系 人:关龙飞
电 话:15294188500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