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合格名录公告
招标编号:GZ180701-LZXQZC
一、资格审查条件
1.1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在对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合格名录,特邀请有实力的申请人参加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资格审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合格名录
2.2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
一标段: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服务机构合格名录
二标段: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服务机构合格名录
三标段: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合格名录
四标段: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合格名录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委托服务范围: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服务入围5家、监理服务入围7家、 第三方检测服务入围3家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合格名录的服务入围5家。
2.6 服务有效周期: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设计)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或水利水电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5 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3.1.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3.1.4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进入兰州新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考核评价体系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B级;
3.1.5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3.2 二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3月至今)承担过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3.2.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
3.2.4、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进入兰州新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考核评价体系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B级;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三标段(第三方检测)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岩土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检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3.3、投标人具有满足招标范围内检测项目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检测任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外检测机构已在甘肃省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备案,从事检测工作至少五年以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的检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目前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2015年至今)未出现过监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3.5、投标人有近三年(2015年至今)同类工程检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四标段(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合格名录)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近三年(2015年6月至今)承担过类似规模建筑项目业绩(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专业高级职称,从事造价专业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师工程师注册证书。
3.4.3、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进入兰州新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考核评价体系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B级;
3.4.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行贿记录查询函,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近三年同类业绩(附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9日(双休日时间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购标地点为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一处(新区项目处)1504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有图纸售价/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4日09时30分,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7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周刊》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联 系 人:刘剑
联系电话: 0931-2909767 18089318885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