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金钟镇垃圾填埋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TZDXGC-18069
2、招标条件
漳县金钟镇垃圾填埋场工程已由漳发改[2018]20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漳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长期贴息贷款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县金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漳县金钟镇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位于金钟镇苏油沟村阳山社,建设规模为设计生活垃圾场卫生填埋场总容积4.5×104³m³,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9T,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2019~2028年)。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填埋用设备和生产生活辅助管理区建设工程。
3.2标段划分:本批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3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4计划工期:计划于2018年7月28日开工,2019年1月24日竣工,工期18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3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8日。
5.2 获取地点(驻定办):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3号楼803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3日15时00分;
7.2地点:定西市安定区陇西路创新大厦16楼第一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县金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漳县金钟镇金钟村
联 系 人:赵呈红
联系电话:180932631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驻定办):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3号楼803室
联 系 人:邵志戌
联系电话:17389351030
监督单位: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2-4863787
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